第六条 宗旨:<br>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条款按相关规定必须有);<br>
2、探索人的生命意义和宇宙真理,实现“天人合一”; 2、上传及汇集分散于互联网的个人数字信息并实现长久保存;<br> 3、上传及汇集分散于互联网的个人数字信息并实现永久保存; 3、通过思维软件创建一个会思考和学习的虚拟人——真人的网络替身和助手;<br> 4、通过思维软件创建一个会思考和学习的虚拟人——真人的网络替身和助手; 4、将数字信息下载到适合的载体上实现思想意识的有效传承;<br> 5、将数字下载到适合的载体中实现思想意识的有效传承; 5、真人和数字人在协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建立互联网应用平台;<br> 6 、真人和数字人在协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建立网络平台; 6、思维文件、虚拟人以及基因信息具有人权属性,争取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br> 7、思维文件、虚拟人以及基因信息具有人权属性,争取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 7、追求肉体生命期间的健康长寿,幸福快乐以及更多的修为和功德积累;<br> 8、追求肉体生命期间的健康长寿,幸福快乐以及更多的修为和功德积累;<br> 9、线下和线上和谐发展,构建现实与虚拟世界的“自由人联合体”。 8、线下和线上同步发展,构建现实与虚拟世界的“自由人联合体”。<br>
(一)'''线上——创建数字虚拟人及其生存环境'''<br>
1、上传及汇集分散于互联网的个人数字信息并实现永久保存; 1、上传及汇集分散于互联网的个人数字信息并实现长久保存;<br>
2、根据思维文件形成数字虚拟人;<br>
3、组织设计思维软件操作系统和思维克隆人;<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