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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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汇港嘉园

代表: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方:雅园新村汇港嘉园ABCD四栋业主
代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的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管职能及移交范围
  (一)物业管理职能的含义:在甲乙双方确定的移交区域内,按地方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等级和标准,按服务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维护;对物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进行有序管理;实施业主需求的、和乙方自行管理等级相配套的各种服务。
  (附件一:移交物业小区物业此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及批件)
  (二)移交范围:总计有业主住宅4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户数192户。
  分别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雅园新村。
  (附件二:物业移交范围平面示意图及住户明细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交接基准日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交接,2019年12月15日为完成职能交接工作基准日。
第三条,交接项目
  (一)甲方在代管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管理方和业主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雅园新村ABCD四栋的电表、水表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供水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雅园新村ABCD四栋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附件三:供电房业主详细名单和底度清单)
  (三)物业管理移交前将对雅园新村ABCD四栋的门禁系统进行竣工验收,所有视屏门禁必须可以正常使用并得到每一住户的确认。甲方与门禁工程承担方的维护押金在竣工后如数交与乙方,并由乙方和门禁工程承担方签署维护合同。
  (附件四:门禁系统工程合同书)
  (附件五:门禁系统竣工验收确认函,及其业主验收确认清单)
  (附件六:门禁系统维护合同)
  (四)物业管理移交前将对雅园新村ABCD四栋的监控系统进行检验移交,16个摄像头必须正常监视。
  (附件七:监控系统布线图)
  (附件八:监控系统性能指标和操作说明)
  (附件九:监控系统移交确认函)
  (五)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在移交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移交后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关于电梯维修基金和水电周转金
  (一)电梯维修基金作为外墙补漏基金,但在未完成补漏任务之前,电梯维修基金交与乙方,待补漏任务完成之后乙方再将该款项交与甲方。
  (附件十:业主由于漏水等问题拒缴管理费水电费业主清单)
  (二)水电周转金192户业主,共9.6万元于移交合同签署前1天转账到乙方制定账户。
  (附件十一:水电周转金业主清单)
第五条, 关于相关资产的移交
  (一)物业管理用房:依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现有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从小区建立之初,就规定为物业管理用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甲方必须于移交基准日 日前,向乙方提供移交现有的物业管理用房。
  (附件十一:移交房产明细及位置示意图)
  (二)物业管辖范围建筑基础实施
  (附件十二:建筑设计图,自来水、排污管道、供电管道设计图)
  (三)履行物管职能的一般资产: 甲方向乙方移交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工具与低值易耗类物品。
  (附件十三:各家属区移交设施、设备、工具等低值易耗类明细表)
  (四)物管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属: 在业主已办住宅权属证分摊后余下土地(供生活区使用的道路、绿地、水景、庭院等,不含坐落在家属内公有建筑的投影土地),应属生活区不可分割部分,其土地使用权随小区一并移交。
  (附件十四:全部移交区域《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第六条, 关于移交物业管理资料
  (一)含移交区域内建筑物的全部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排污、供电、供水、通讯等图纸、内页等档案资料。
  (二)近三年的大、中修资料:项目位置、项目名称、投入金额、竣工资料等。
  (附件十五:建筑档案类资料交接目录)
  (附件十六:物业管理职能与第三方联系与衔接的相关文书)
第七条 相关费用的责权界定
  (一)甲方在以上移交物业区域预收取的物业等相关费用,以双方交接基准日为界,凡甲方已收基准日以后费用,应交付乙方。凡基准日之前和上述物管区域相关的债权、债务人,均为甲方。
  (二)移交房产涉及到的水电费自交接之日按水表、电表显示的数据为准,之前发生的由甲方缴纳,之后发生的由乙方缴纳。
  (三)用于住宅大修理的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相关规定划转到乙方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附件十七:涉及到债权债务界定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 双方保证移交进度质量的特别约定
  (一)为确保交接基准日如期实现,本《协议》签订五日内,双方应就需双方同步履行义务的若干时空结合点,充分商榷、论证并签订《交接过渡期履约分解目标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各负其违约责任。
  (附件十八:《交接过渡期履约分解目标备忘录》讨论稿)
  (二)甲方保证,基准日前依此《备忘录》,将乙方管理职能完全到位所需要的各类资产、设施设备、相关资料、移交费用,及时到位。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需了解的、和履行职能相关的全部问题,做出书面的、口头的说明或解释。
  (三)乙方必须于基准日次日零点前,进入全面管理状态,做到全部体现物管职能的岗位,无遗漏,无空缺。并确保其服务质量不降低。接管后,应有计划的、有效使用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确保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提档升级。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移交人员待遇的承诺
  (届时,视移交人员情况,决定此条留否)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至本《协议》约定基准日之日,若甲方原因,费用和资产尚未交至乙方,甲方应按既有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继续负担全部物业管理运行管理费用,直至其“移交主体”责任义务履行完毕。
  (二)至本《协议》约定基准日之日,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产、职能等未能如期移交,乙方应按既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负担基准日后应接区域的全部物业管理运行管理费用。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处理条款
  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交接实操中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
第十二条,协议书附件及签署事项
  (一)凡本《协议》附件,或依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备忘录》等,一经双方签字认可,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将通过双方具体协商,陆续补齐。
  (二)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19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