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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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指的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产生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自治基础、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德治引领为抓手,汇聚乡风文明建设强大合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强化产业基础、提高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成效、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内容和实践意义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将发挥乡村治理的最大能量,营造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更好更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
推广与应用
2018年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中共浙江省委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市联合召开的纪念大会上强调,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就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我们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最大限度地把特色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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