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腾讯被罚,好戏才刚刚开始!
2021-07-08
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突然公告:依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单如下,阿里腾讯
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3.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
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
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浙江滴时)
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杭州滴时)
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9.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
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11.阿里网络收购纽仕兰股权案
12.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
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
15.腾讯收购58股权案
16.腾讯收小红书股权案
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18.腾讯收猎豹移动股权案
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20.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21.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此消息很快传来,引发轩然大波!
为什么突然处罚这些巨头?
法律术语叫: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用老百姓的话说,其实就是反垄断!
那么这件事背后最值得品味的究竟是什么?
2、20年前,有家公司的口号是“让天下没有难做到生意”。
今天,这个公司彻底成为了巨头,然而天下却似乎没有好做的生意了。
千万不要再轻信互联网口口声声说的“去中心化”了,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互联网是真正去中心化的,都是去了别人的中心化,结果让自己成了新的中心,然后独霸市场。
这就是资本的真实面目。
资本是以最大化谋利为核心任务.而且资本有合流之势,甚至开始培养自己的徒子徒孙,他们开始走向垄断,肆无忌惮的设计市场规矩,用各种方法吞并天下的利润,只顾自己的利益,哪管洪水滔天。
毛主席说过:“他们都不懂辩证法:物极必反。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越猖狂,对于我们越有利益。
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基本上都是通过层层投资垄断了商业生态,形成了腾讯系/阿里系等等,然后不断的培育的独角兽,其业务模型不是送外卖的,就是卖东西的,或者是搞直播的/社区团购的等等,不是挤压实体店/商贩/个体户的空间,就是挤压菜贩的空间。
国内的互联网巨头还有个惯用的伎俩:先用资本烧钱去抢占市场,通过补贴和价格战换取用户的青睐,从而抢占用户,然后就可以独霸市场,这时再不断的剥削甚至是奴役这些用户。
在巨头烧钱做补贴的时候,我们的认知只停留在 "太好了,我可以省点钱" 的利己主义,却不知资本早就悄悄给我们挖好了坑。如今各大互联网平台的抽成越来越高,这就是我们在为自己的捞到的短期好处在买单。
总体上来说,这类商业模式在社会总体价值上贡献有限,因为过度关注流量,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网上泛滥,甚至倒逼制造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3、在平台的主导下,我们陷入了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先以淘宝改变实体店为例子。淘宝的出现让开店不需要实体门面了,所以开店的门槛变低了,人人都可以开店,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会狂欢,网店遍地开花,但是到了一定阶段,大家越来越深刻的发现一个现实:现在去淘宝上开店已经很难赚到钱了,因为同样的商品/服务/作品,只要你还有利润存在,一定会有商家卖得比你更便宜;或者一定有平台诞生,上面的东西更优惠。
今后比价会越来越方便,永远都是全网最低价最受欢迎,永远都有人低价抢市场,或者赔本赚吆喝。淘宝上的东西够便宜了吧?已经无限拉低了各种快消品的价格,但是拼多多比淘宝更便宜,淘宝上很多可以做到19.9包邮,拼多多就9.9包邮。
也就是说无论你生产的是什么产品,总有更低价格的出现,假如成本是7块,你卖9块我就卖8块,你卖8块我就卖七块五,有人甚至六块八亏本也愿意卖,因为他要利用低价抢占消费者,这就是典型的互联网式的打法,最后就是大家都没有生意做。
而这个时候,只有平台才能赚到钱。因为平台有“消费大数据”!
举个例子:有的商家虽然产品本身没有利润,但是以产品为链接手里掌握了10万个用户(或者会员/粉丝等等),就只依靠这10万用户,商家赚钱的途径反而更多了。这就是利润的后延,或者说是利润的”延迟效应“。
小米就是这样,它的产品价格都很低,而且工业设计水平很高,性价比做到了极致,最关键是它根本就不是靠产品挣钱,而是靠几千万消费者组成的一个生态系统挣钱!用户生态就是“消费大数据”。
未来会有很多商家会用低利润(甚至0利润/负利润)的产品去交换“消费数据”,吸引大家聚集而来。这一点也非常符合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的预判:当生产力极度发达,当商业极度繁荣之后,社会上的很多商品都是免费提供的,也就是“按需分配”状态,只要你需要什么东西,就有商家主动站出来给你提供。商家不再靠商品赚钱,而是靠“消费用户”(消费者/会员等等)赚钱。
因此,今后还能赚钱的都是各大平台,而普通商家只能挣到辛苦钱。因为“消费大数据”都集中到了平台手里,而普通小商家掌握的“消费数据”在大平台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这就是大树底下寸草不生!
4、其次,在“个体+平台”的时代,个体只能赚到辛苦钱。
因为个体的脖子虽然被平台(比如淘宝/滴滴/抖音/美团等等)卡牢,但是他们不会卡死你,就只给你留一个可以喘息的空间,让你疲于奔命,却又只能赚到基本的利润率,维持生存。
当它们看你快要死的时候,就稍微松一点手,让你喘口气,你一旦活的欢快了,就立刻卡紧你,撸你一把,让商家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比如现在淘宝和拼多多上开店,就得拼价格,完全薄利多销,平台会始终将商家的利润维持在仅仅能够解决商家温饱的边缘线上。还有前段时间热议的内容:外卖骑手被困在算法里,其实就是这个现象。
像美团/饿了吗这种平台,虽然很多餐饮店通过这些平台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订单,但是商家要不断的做促销才有销量,最后一算账,利润越来越薄。
同样的逻辑,在滴滴上开车的司机,这一两年也只能赚到辛苦钱了,之前开滴滴的司机少,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无事可做都去开滴滴了,叫车越来越容易,补贴越来越少,平台的抽成也越来越多。
另外,个体和商家的不再归政府管,而是掌握在大平台手里。看看现在的状态吧:阿里巴巴可以关闭一个淘宝(天猫)店;腾讯可以封一个自媒体;抖音可以封杀一个网红,滴滴可以停止一个司机的ID;美团也停止一个餐厅线上生意,等等等等,平台享有规则制定权,而且有生杀大权,只要它们认为你违法了规则,就可以随时捏死你,而这些个体原来的管理部门都是政府,现在却正在往平台手里转移。
5、最后,大家先要对下面这个逻辑有所认知:
在古代,土地是最贵重的资产。掌握土地的人都是地主或贵族,没有土地的人只能做农民;到了近代,机器取代了土地变成了最贵重的资产。掌握机器的人是资产阶级,没有土地的人只能是无产阶级,只能给资本打工。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将成为最贵重的资产。数据的背后是算法,算法的背后就是权力,未来拥有“大数据”的人将拥有绝对的权力,平台将掌握商家/个体所有的数据,可以清晰的窥见每个人的消费倾向,从而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而且数据开始向极少数人手中集中,人类就会分裂成两个阶级:0.01%的人掌握了大数据,是有产阶级,剩余的99.99的人都将成为被数据掌控的无产阶级。
看看如今的情形吧:在各行各业,“平台效应”和“头部效应”都越来越明显,只有排名前二的公司才能挣到钱,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平台化,排名第三和第四的公司都已经无钱可挣,这叫数一数二,不三不四。
“算法”越发达,头部效应将越明显,马太效应越来越加剧,未来只有在某个领域遥遥领先才能赚到钱,他们将赚尽整个行业的钱。社会的科技水平越高,贫富差距就会越大。因为科技水平越高,社会的流通性就会越好,此时财富会加剧流向更有钱的地方。
社会财富将越来越多的往大企业(大平台)手里集中,它们靠“算法”将拥有了“上帝视角”,因为“算法”不停的收集我们的数据,站在高维解读你、透视你,审视你,他们甚至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在他们眼里我们每个人都是透明的,我们的一切行踪都被掌控。
今后我们每个人看似自由的,实际上早就在冥冥之中被操控,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我们享用的,全是别人推送给我们的。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未来我们这些普通人都是算法的奴隶,是平台的奴隶,是“上帝”们的奴隶。而且只能赚到辛苦钱,这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
如果再不对这些掌握了全社会消费大数据的大平台加以管控,整个社会都将成为平台的囊中物,我们的数据很容易会被利用,我们的偏好/行为预判/消费倾向等等,都将被掌控,然后不断的向我们兜售各种产品和乃至思想,我们成为别人的傀儡却不自知。
6、而这次反垄断的出台形象的揭示了世界财富变化规律!
《道德经》里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意思是说:“天道”的特点是减少富足人手里的东西,而去补给那些贫困的人。而“人道”则是相反的,是逆天道而行的:大家都去巴结富贵的,都去踩挤那些贫穷的人。
因此人都在逆天而行,比如著名的马太效应: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幸亏我们还有“天道”,唯有天道才是最公平的。它冥冥之中,才掌控了人类运行的大规律,维护了世界的公平。
暮然回首,中国才是一个真正公平的社会,因为总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