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介

来自通约智库
牟子庭萱讨论 | 贡献2022年11月19日 (六) 16:39的版本
跳转至: 导航搜索

首页>条目>大同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公司是大同社会的公司标准,区别于传统公司。因此,大同公司不止一家,只要按照标准创建或改制的公司,都是大同公司。因此,大同公司也不一定名为大同公司。阿里巴巴或腾讯如果按大同公司标准完成改制,也是大同公司。

创建历程:

第一家大同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名“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山西大同注册成功。法人:李勇明。该公司率先起草《大同公司基本法》,成为大同社会的公司法典范。

现提倡两条:

1.劳动法权与资本法权利益平衡

2.全透明运作

2.永不裁员

解释:此三条为第一家大同公司标准,并不是最终的大同公司标准。此三条标准是世界大同到来之前的环境准备时代的公司标准。真正的大同公司标准还没有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