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说卦传》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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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九章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白话】乾有头的象征,坤有肚子(腹)的象征,震阳在下,有脚的象征,巽有股(大腿)的象征,坎为耳的象征,离为目(眼)的象征,艮为手的象征,兑为口的象征.


【讲解】这是八卦引伸为人身之象,《系辞传》所谓"近取诸身",此即其一,学者亦当深记.《易经》卦爻之辞,多有本此取象,故学者欲明象数,此等皆不可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