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设法律法规摘选
来自通约智库
江南仁
(
讨论
|
贡献
)
2022年6月4日 (六) 12:35的版本
(创建页面,内容为“{{5}}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br> 第七十二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
差异
) |
下一版本→
(
差异
)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视图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社区主页
新闻动态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华师附中老三届
站群链接
社友网(sn)
产品百科(cpwiki)
产品与服务(sn)
社区支持农业(sn)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可打印版本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