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筹组会议”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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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何永安(中合社)提出在全国各省市建立34个工作小组,并尝试以“大同集团总公司”名义发起注册。 | 2022年11月,何永安(中合社)提出在全国各省市建立34个工作小组,并尝试以“大同集团总公司”名义发起注册。 | ||
经过充分讨论,皆认可并支持成立地方经济工作小组,在统计各地方已探索实践达到一定稳定状态的经济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召集并融合,逐步可自主组建股份制地方公司,或合作社。 | 经过充分讨论,皆认可并支持成立地方经济工作小组,在统计各地方已探索实践达到一定稳定状态的经济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召集并融合,逐步可自主组建股份制地方公司,或合作社。 | ||
− | 未来可以各地方公司(合作社)为基础,法人股形式组建大同集团总公司(或合作总社) | + | 未来可以各地方公司(合作社)为基础,法人股形式组建大同集团总公司(或合作总社)。总公司可以只是统筹管理,制定规则及资源调配的公司。 |
2022年11月12日 (六) 03:37的版本
2022年11月,何永安(中合社)提出在全国各省市建立34个工作小组,并尝试以“大同集团总公司”名义发起注册。 经过充分讨论,皆认可并支持成立地方经济工作小组,在统计各地方已探索实践达到一定稳定状态的经济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召集并融合,逐步可自主组建股份制地方公司,或合作社。 未来可以各地方公司(合作社)为基础,法人股形式组建大同集团总公司(或合作总社)。总公司可以只是统筹管理,制定规则及资源调配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