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江南:工作条目”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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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 {{5}}1、雅园新村《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从2019年签订以来已经是第三年了,协议书中的子项目明显还有没有完成的,但我们看不到有人在继续施工。当然,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有关部门没有在做工作,我们这里提出来是希望能看得到,希望有人向我们解释,明示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比如协议书中镇政府许诺帮我们办房产证,可是具体谁在办?办到什么程度?还有什么困难?谁在解决这些困难?我们业主能配合做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不知道就总是心里七上八下的,怀疑这怀疑那。<br> |
− | + | 2、小区改造的规划和实施我们希望能更多的参与进去。按照我们和镇政府签署的《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改造费先由镇政府垫资,最后则按每个业主实际的住房面积进行分摊,就是说,改造费用实质是由小区业主承担的。这种情况,改造的规划和实施自始至终是需要向业主透明的,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及得到业主的配合和监督。可是几年来,我们业主知之甚少。我们很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能接纳我们的参与,让我们知情,发挥我们参与的积极性。<br> | |
− | + | 3、雅园新村作为社区形式的存在已经很多年了(接近30年),近几年还在进行新的规划和改造,但目前连属地管理都还不明确。小区的管理部门应该是街道和居委会,可我们看到我们的管理部门却是大纲领村村委会。比如疫情管控,暂住证办理,卫生、治安,甚至用水的提供和管理都是大纲领村村委在管。可是当我们要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时候,大纲领村却说不是他们管了。我们希望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特别希望知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br> | |
− | + | 4、属地管理不明确势必影响具体的项目的推进以及日后管理体系的完善。比如自来水公司直接收费到户的问题,去年雅园新村项目改造范围的三栋楼房中有两栋已经安装新的水管和水表,可是其中的一栋不知道什么原因停了下来。现在大纲领村借助乡村改造的东风,将剩下的这一栋也纳入乡村自来水改造的范围,地下水管另外的埋,地面部分另外的接,原来接入该栋并接近完工的水管作废。作为一个工程项目,这点浪费是小事,可是分属不同的两个水系管理,一个是社区水系,一个是大纲领村水系,尽管两者更高一级的源头都是同一个市政的自来水系,可是用水的直接主管部门的不同将不利于日后社区的管理。 <br> | |
− | + | 5、雅园新村改造征收安置和改造项目的主管是镇政府规划办,实施单位(拆迁办)委托给了广州市金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竹”),这是明确的。可是金竹同时又是小区改造项目的承担者和物业管理者(他们自己的说法是临时管理者,实质上在8、9栋已经是实际的管理者),这涉嫌违反征收安置受委托实施单位不能营利的规定。在征收安置和改造项目过程中还涉嫌侵占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违规行为。金竹在整个过程宣称自己是镇政府属下的部门,是政府机构,宣称其行为是镇政府的决定和安排,很大程度起到引导业主支持他们达到其商业营利的目的。金竹目前是对8、9栋进行物业管理,第10栋由于未征收安置和改造前就已经是业主自行管理,但金竹却告诉该楼首层档口业主不要交管理费,管理费将来交给他们。 | |
− | + |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金竹不是政府部门以及金竹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公示,责成金竹回归服务公司的定位,按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承担起应有的服务。 <br> | |
− | + | 6、我们希望能借助网络和征收安置(改造)的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可是我们和主管部门的沟通现在主要是通过桌面电话或登门拜访,主管人员因为忙,打电话经常找不到,我们也不好意思打搅,最好有像12345这样的网络对话渠道,或微信工作群也可以,能提供网上的留言,让主管人员在方便的时候处理。本来12345是很好的,但12345给人的印象是投诉,而我们更多的是反映情况,是建议和互动,希望能更多的主动参与,通过12345似乎不太友善。 <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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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 (一) 07:14的版本
1、雅园新村《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从2019年签订以来已经是第三年了,协议书中的子项目明显还有没有完成的,但我们看不到有人在继续施工。当然,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有关部门没有在做工作,我们这里提出来是希望能看得到,希望有人向我们解释,明示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比如协议书中镇政府许诺帮我们办房产证,可是具体谁在办?办到什么程度?还有什么困难?谁在解决这些困难?我们业主能配合做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不知道就总是心里七上八下的,怀疑这怀疑那。
2、小区改造的规划和实施我们希望能更多的参与进去。按照我们和镇政府签署的《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改造费先由镇政府垫资,最后则按每个业主实际的住房面积进行分摊,就是说,改造费用实质是由小区业主承担的。这种情况,改造的规划和实施自始至终是需要向业主透明的,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及得到业主的配合和监督。可是几年来,我们业主知之甚少。我们很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能接纳我们的参与,让我们知情,发挥我们参与的积极性。
3、雅园新村作为社区形式的存在已经很多年了(接近30年),近几年还在进行新的规划和改造,但目前连属地管理都还不明确。小区的管理部门应该是街道和居委会,可我们看到我们的管理部门却是大纲领村村委会。比如疫情管控,暂住证办理,卫生、治安,甚至用水的提供和管理都是大纲领村村委在管。可是当我们要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时候,大纲领村却说不是他们管了。我们希望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特别希望知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4、属地管理不明确势必影响具体的项目的推进以及日后管理体系的完善。比如自来水公司直接收费到户的问题,去年雅园新村项目改造范围的三栋楼房中有两栋已经安装新的水管和水表,可是其中的一栋不知道什么原因停了下来。现在大纲领村借助乡村改造的东风,将剩下的这一栋也纳入乡村自来水改造的范围,地下水管另外的埋,地面部分另外的接,原来接入该栋并接近完工的水管作废。作为一个工程项目,这点浪费是小事,可是分属不同的两个水系管理,一个是社区水系,一个是大纲领村水系,尽管两者更高一级的源头都是同一个市政的自来水系,可是用水的直接主管部门的不同将不利于日后社区的管理。
5、雅园新村改造征收安置和改造项目的主管是镇政府规划办,实施单位(拆迁办)委托给了广州市金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竹”),这是明确的。可是金竹同时又是小区改造项目的承担者和物业管理者(他们自己的说法是临时管理者,实质上在8、9栋已经是实际的管理者),这涉嫌违反征收安置受委托实施单位不能营利的规定。在征收安置和改造项目过程中还涉嫌侵占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违规行为。金竹在整个过程宣称自己是镇政府属下的部门,是政府机构,宣称其行为是镇政府的决定和安排,很大程度起到引导业主支持他们达到其商业营利的目的。金竹目前是对8、9栋进行物业管理,第10栋由于未征收安置和改造前就已经是业主自行管理,但金竹却告诉该楼首层档口业主不要交管理费,管理费将来交给他们。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金竹不是政府部门以及金竹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公示,责成金竹回归服务公司的定位,按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承担起应有的服务。
6、我们希望能借助网络和征收安置(改造)的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可是我们和主管部门的沟通现在主要是通过桌面电话或登门拜访,主管人员因为忙,打电话经常找不到,我们也不好意思打搅,最好有像12345这样的网络对话渠道,或微信工作群也可以,能提供网上的留言,让主管人员在方便的时候处理。本来12345是很好的,但12345给人的印象是投诉,而我们更多的是反映情况,是建议和互动,希望能更多的主动参与,通过12345似乎不太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