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逆权侵占”的源代码
←
逆权侵占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
用户
您可以查看与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逆权侵占”是一个起源于普通法系国家的概念,指非土地所有者如果持续侵占土地超过法定时限后,可以不经原业主同意而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 这条法律的背后逻辑很简单,就是鼓励社会不要浪费资源,即人们不能永远占有着一个权利而从来不去行使它,这也符合衡平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公平有助于警醒者,而非怠惰者 (Equity aids the vigilant, not the indolent)。 “逆权侵占”这个概念最早可在“汉谟拉比法典”中找到。大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巴比伦王朝第六任国王汉谟拉比编纂了该法典。法典中有282条规则,其中3条规则涉及逆权占有的概念。 身在中国的柳先生震惊地发现,自己在澳大利亚的房子,被人抢了! 今年7月份,他才发现,有位陌生人进入他位于墨尔本Hawthorn East的房屋,并换锁入住了好几个月,大有据这栋房子为己有的架势。 Hawthorn East位于墨尔本中央商务区以东7公里处,算是澳大利亚的豪宅区,房价中值超过200万澳元,接近900万人民币。 住在这样的豪宅区,柳先生一直奉公守法,按时缴纳房产税。他做梦也没想到还会发生房子被人强占的事。 次日,柳先生的朋友报警。 警方赶到时,闯入者还在。了解情况后,警察竟然认为,闯入者是合法的,自己无法驱逐此人。 这位陌生的闯入者,还在房屋前门贴出告示,声称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自己拥有在房屋内居住的合法权利,其他人未经其许可进入该房屋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告示中显示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 柳先生彻底懵了。自己的房子,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抢去,警察还不管。 [逆权侵占容易实现吗?|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2415773]
返回至
逆权侵占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视图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社区主页
新闻动态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华师附中老三届
站群链接
社友网(sn)
产品百科(cpwiki)
产品与服务(sn)
社区支持农业(sn)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