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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此件是一份有关钟落潭雅园新村当前问题的汇报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请广州市12345服务中心转交给钟落潭镇政府有关部门。<br> 1、钟落潭镇政府和雅园新村居民签署的《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从签署到现在已经快三周年了,协议书中的子项目有的还没有完成,但我们看不到有人在继续施工。当然,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有关部门没有在做工作,我们这里提出来是希望能看得到雅园新村征收安置和小区改造项目的进展,希望有人向我们解释,明示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所处的状态。比如协议书中镇政府许诺为我们办房产证,可是具体谁在办?办到什么程度?还有什么困难?谁在解决这些困难?我们业主能配合做什么?这些我们业主都不知道,不知道就总是心里七上八下的,怀疑这怀疑那的。<br> 2、小区改造的规划和实施我们希望能更多的参与进去。按照我们和镇政府签署的《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改造费先由镇政府垫资,最后则按每个业主实际的住房面积进行分摊,就是说,改造费用实际是由小区业主承担的。这种情况,改造的规划和实施自始至终是需要向业主透明的,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及得到业主的配合和监督。可是几年来,我们业主知之甚少。我们很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能接纳我们的参与,让我们知情,发挥我们参与的积极性。如果可能,希望从现阶段开始进行项目核算,剩下的改造任务由有关部门按房产证办理的先决条件提出要求,然后让我们业主参与剩下的任务的完成,后面部分的投入也可以由业主提前集资而减少政府的垫资投入。<br> 3、建议雅园新村的属地管理能尽快明确。雅园新村作为社区形式的存在已经很多年了,近几年还在进行新的规划和改造,但目前连属地管理都还不明确。小区的管理部门应该是街道和居委会,可我们看到的管理部门却是大纲领村村委会。比如疫情管控,暂住证办理(经常听到业主反映,办暂住证的时候办证人员经常说不是他们管,总是显得很不情愿的样子),卫生、治安,甚至用水的提供和管理都是大纲领村村委在管。可是当我们向他们了解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不是向他们申请的时候,他们却说不是。我们希望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特别希望知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要向哪个部门申请,希望能尽快成立直接受政府部门管理的小区自治组织。 <br> 目前雅园新村的ABC栋和第十栋已经分别由业主自发选举成立业委会,自发开展自治管理。这种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团队管理的集体资金存放在个人账号上,当我们希望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管理的时候,银行告知执行这些办法只能对公开户,不能对私人账户提供这类服务。<br> 属地管理不明确还影响具体项目的推进以及日后管理体系的完善。比如供水的问题,《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中约定供水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解决。去年年初小区旧改项目范围内的三栋楼房中有两栋已经安装新的水管和水表,可是另外的一栋不知道什么原因停了下来。现在大纲领村借助乡村改造的东风,将剩下的一栋也纳入乡村自来水改造的范围,地下水管另外的埋,地面部分另外的接,原来项目施工方接入该楼并接近完工的水管作废。作为一个旧城改造的工程项目,重复接水管的这点浪费是小事,可是分属不同的两个水系管理,一个是社区水系,一个是大纲领村水系,尽管两者更高一级的源头都是同一个市政的自来水系,可是用水的直接主管部门的不同将不利于日后社区的管理。 <br> 4、雅园新村征收安置和改造项目,按我们的理解,主管单位是镇政府规划办,实施单位(拆迁办)委托给了广州市金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竹”)。雅园新村8、9栋的改造项目的中标者是作为总承包商的广州市的一家建筑公司,而分包给了金竹和另外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他们是实际的建设方。作为原来就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金竹承担了建设方的任务,接下成为小区物业管理者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目前由于雅园新村历史的原因,部分业主自行承接了原来汇港公司的物业管理,小区里交错的物业管理势必造成不少的冲突。比如第10栋一楼中间空间,该楼业主希望在里面开辟停放电瓶车的空间,但金竹说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已经买下来了,不准该楼业主利用该空间。目前金竹已经为该处空间报装了5个电表,并曾经将大楼进入该空间的两个入口用铁线绑死,该楼业主则利用进入该空间维修下水道的机会将铁线解除。最近,该楼业主利用大纲领村的渠道安装市政用水的机会将上面讲到的5个电表对应的水表报装在自行管理者名下,如此进行“拉锯战”。关于10栋一楼空间的问题我们在此不得不提出质疑,如果该空间已经是金竹买下来了,但金竹作为建设方,理应按法规提供产权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在哪里?就算金竹确定是雅园新村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管理用房也应该先确权给业主,然后再由业主授权给金竹使用。<br> 再比如垃圾投放的问题,8、9栋目前只放了一个垃圾桶,并放置在8、9栋楼房的背面,而第十栋的垃圾屋设在大路边。我们观察到不少的垃圾投放者是8、9栋的业主,他们是哪里方便往那里投放,造成的结果是属于10栋的垃圾屋里面的四个垃圾桶总是爆满,并经常有人因为放不下而将垃圾丢在垃圾屋外面。没办法,第十栋的垃圾屋安装了电子锁,每个第十栋的业主发一个钥匙卡,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8、9栋的业主不是设法弄到钥匙卡就是将垃圾丢在垃圾屋的外面。<br> 再一个造成我们自治管理很被动的问题,金竹总是宣称自己是镇政府属下的部门,是政府机构,这很大程度起到误导业主将其认作政府,以达到利用政府的公信和权威实现其营利的目的,比如以项目需要为名占用业主原来的公共场所以达到能更多的占有10栋一楼中间空间的目的(一楼中间空间已经安装有消防池和高压泵,金竹将消防的监控室舍近求远地建在10栋的大堂里,而不安装在消防施设的一楼中间空间里面),又比如其下的员工以拆迁办的名义告诉第10栋档口的业主不要向现在的物业服务者交管理费(管理费将来交给他们),导致有的档口的业主拒绝向自治管理者交管理费,也导致在出现矛盾的时候,有的业主站在金竹一边,指责自治管理者不配合政府的工作,将来因为政府生气不发房产证云云,造成了小区业主内部的矛盾。尽管所谓的政府生气不发房产证之类的说法十分无知,但现实中往往不少的业主会是这样,生怕得罪政府会得到报复。<br> 出现上述乱象显然和小区属地管理以及金竹的职能不明确有关。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金竹不是政府部门以及金竹承担拆迁办、旧改工程、物业服务的授权协议进行公示,责成金竹回归服务公司的社会市场职能,按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为业主服务,共同完成拆迁和旧改的任务,共同化解雅园新村的不稳定因素,共同将雅园新村建设成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区,一个基层治理的先进社区。<br> 5、我们希望能借助网络和征收安置(改造)的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可是我们和主管部门的沟通现在主要是通过桌面电话或登门拜访,主管人员因为忙,打电话经常找不到,我们也不好意思打搅,最好有像12345这样的网络对话渠道,或微信工作群也可以,能提供网上的留言,让主管人员在方便的时候处理。本来通过12345这一渠道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是很好的,但12345给人的印象是投诉,而我们更多的是反映情况,是建议和互动,希望能更多的主动参与,通过12345似乎不太友善。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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