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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通约智库条目|条目]]>[[人物]]>[[孙大午]] 大午案法律团队声明 2021年7月28日下午,在经历了连续14天庭审之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法院对大午案当庭宣判,判处孙大午18年有期徒刑,判处大午集团罚金、追缴、退还“非法集资”10亿余元,判处同案另外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 对此,大午案法律团队声明如下: 一,从公安侦查对孙大午等人的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急于强推案件进程,到连续14天大部分天数的庭审时间均超过12小时的高强度疲劳审判,再到面对九个罪名二十余起事实的复杂案件的当庭宣判,无不显示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法律审判。 二,我们对高碑店市法院无视绝大部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照搬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指控全部认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遗憾。 三,鉴于多名当事人当庭表示自己无罪,我们将继续为大午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提起上诉、进行申诉等,直到所有的法律程序终结,直到所有的合法手段穷尽。 四,我们感谢国内外各界对大午案的关注,我们恳请大家继续关注大午案,关注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关注中国的人权法治状况。 大午案法律团队 2021年7月28日,一审宣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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