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人力资源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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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各类人员进行配制和培训,以满足相应岗位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工作人员的配制和培训。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编制各部门的负责人《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及负责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2 其它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培训申请单》及部门内部《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的批准。

3.4 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配置

4.1.1 人力资源中心需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企业员工岗位职责》,交总经理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技术职称或学历、或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或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2 人力资源中心协同各部门负责人需编制本部门的《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其中“职责”一栏,需明确该岗位工作人员学历、技能、培训及工作经历的具体要求。

4.1.3 经审批后的《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人员选择、安排和考评的主要依据。

4.2 基本培训需求

4.2.1 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

a) 上岗基础教育:包括企业概况、厂纪厂规、质量方针(目标)、安全、质量意识、相

关法律、法规、产品的常识及ISO9000标准基础知识等培训内容,在入司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进行;

b) 岗前技能培训:包括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文件、注意事项、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过程、现场实际作业及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变的措施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企业依存于顾客,顾客满意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产品的质量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下道工序就是“顾客”;意识到每一个岗位的工作对于实现质量目标的重要性;意识到积极寻求工作质量的改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4.2.2 检验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a) 检验基础知识、产品特性要求、统计技术(抽样方案)的培训;

b) 由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培训,在上岗前实施,合格者由总经理授权持证上岗;

4.2.3 采购、销售、仓库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a) 采购人员需经过采购物资技术要求、采购基础知识的培训;

b) 营销人员需经过成品相关知识、营销基础知识的培训;

c) 仓库管理人员需经过存入物质的质量特性、仓库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

d) 以上人员的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在上岗前实施。

4.2.4 内审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a) ISO9000知识、审核知识培训;

b) 由外部培训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培训,发相应内审员资格证书。

4.2.5 特殊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a) 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本厂的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热处理工、检验员、内审员等;

b) 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在上岗前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c) 驾驶员、电焊工、电工、热处理工等需取得相应的外训合格证书。

4.2.6 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在入厂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进行。

4.2.7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及相关的新理论、新概念等的培训,由技术部负责人指定培训老师,在上岗前实施。

4.2.8 转岗人员培训:同4.2.1b。

4.2.9 在岗人员培训:岗位技能的加深及强化,按培训计划实施。

4.3 培训计划及培训的实施

4.3.1 人力资源中心每年12月份,根据本年度部门《培训申请单》及反馈的意见、基本培训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老师、教材、培训、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按计划执行,其中企业内部培训老师的资格要求同4.1.2。

4.3.2 每次培训需填写《培训记录表》,包括时间、地点、老师、内容及考核成绩。培训后相关部门将培训签到表、记录及相应试卷(考核记录)等送交人力资源中心。企业员工如能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并经培训老师认可,可免去相应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放入员工档案。

4.3.3 人力资源中心将每个员工的培训记录存档,或摘录于员工培训履历上,连同学历证明、资格或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相关资料放入员工档案,保存期限为员工离职后一年。

4.3.4 计划外培训可由相关部门以《培训申请单》的形式提出,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4 培训的有效性评估

4.4.1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老师参加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估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4.4.2 培训的有效性评估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a) 培训课程本身的评估,包括教材、场地的准备、教学水平、方法、时间等;

b) 学员考核成绩评估,包括笔试、面试、现场提问、答辩、作业、心得报告等的评分或评级;

c) 学员实际操作能力评估,包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d) 工作绩效评估,包括培训前后合格率、返工率、计划完成率、工作效率等的差异。

4.4.3 评估采用百分制,以上四方面所占的分值一般为10分、20分、30分、40分。厂办对当年开展的所有培训项目具体情况,适当的调整各方面的分值,征求各部门意见综合评估,获得每一培训项目的评估分值,填写《培训有效性评估表》,根据单项分值及总分分别采取编制教材、更换教师、重新培训、强化或减少培训等相应的措施,纳入下年度培训计划。

4.4.4 人力资源中心可按计划或随时对企业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需及时安排补充培训并考核,或转换工作岗位,使其具备的能力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5 相关文件

《企业员工岗位职责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