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党委的公司不得在美国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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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党委的公司不得在美国投资吗

作者:思宁 来自: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8月26日以来,网络流传一则所谓新闻:“美国参众两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特朗普的外国投资审查更正法案。该法案其中一条是不允许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在美国的一切投资活动。这意味着将来像中兴、华为、中移动,等等国企要全面撤出美国市场,这个会比贸易战更影响深远。”有的版本在开头加了“日前,”。
  查有关新闻背景,是8月13日,特朗普正式签署了作为《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一部分的《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该法案意味着美国政府将加强外资安全审查,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的权力。所谓“日前”通过的“外国投资审查更正法案”,只是《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FIRRMA)的别称。
  查询FIRRMA的内容,并无一条“不允许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在美国的一切投资活动”的规定,只有关于“受外国政府影响的交易”的有关规定,例如受管辖交易涉及外国主体的“实质性权益”投资且此主体受外国政府重大“影响”时,此类交易必须向CFIUS提交申报。投资主体“受外国政府影响的交易”,显然不是特指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而是指一切外国公司。可以判断,所谓“该法案其中一条是不允许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在美国的一切投资活动”的说法是谣言。
  经查,该谣言的出处是新浪微博博主“资深移民专家”(自称姓名张跃辉)。“资深移民专家”8月26日06:35发布微博称:“【突发】美国参政两院以压倒性多数通過了特朗普的外国投资审查更正法案。該法案其中一条是不允许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在美國的一切投资活动,這意味著將來像中兴、华为、中移动等等国企要全面撤出出美国市场,這個会比貿易战更影响深遠。”该微博没有新闻出处,没有新闻发生时间,采用述评形式,且把“参众”误为“参政”,“撤出”后面多了个“出”字,“這個会比貿易战更影响深遠”有语病。仅从新闻专业及语言表达角度,就可以从形式上判定它缺乏可信度,且文字水准较差。另外,该微博简体字和繁体字并用,说明编造者可能杂糅了境外华裔人士的文字。
  虽然FIRRMA有针对中国公司的实际含义,但法案作为适用一切外国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在法理逻辑上也不可能有专门针对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的条款。毕竟,外国公司“受外国政府影响”,不见得一定是设有共产党党委书记的公司。比如,俄罗斯最有影响力的党叫统一俄罗斯党,朝鲜执政党叫朝鲜劳动党,法国国民议会第一大党是“共和国前进”运动,都不叫共产党。中国不设党委书记的公司也有可能受中国政府的重大影响,也有的中国公司不设党委书记而设党支部书记。美国麦卡锡主义的时代早已过去,国会通过的法案不大可能有专门针对共产党的反共条款。实际上,FIRRMA清楚地表明了CFIUS的责任将恪守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范围内,外国直接投资的审查不应成为实现其他政策目标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