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谈“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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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谈“民主集中制”》

  ——长篇历史小说《毛主席带领我们搞社会主义》连载 之5(小说内容演义较多,请以真实历史为准)

  作者: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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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初,毛主席带领秘书田家英,陈伯达,胡乔木一行人在杭州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天,毛主席一行人登上杭州西湖丁家山,极目远眺,蓝天白云,众人谈起”民主集中制“的话题。

  田家英说:“目前,有一些地方党委书记独霸一方,一手遮天,独断专行;有的党委书记用‘民主集中制’来整纪委书记;有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联手贪污,一般党员毫无办法。”

  毛主席说:“是啊,‘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正确的‘民主集中制’的前提是全体成员的民主,然后交由全体成员选举出来的执行机构去执行。目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出现了偏差。一是取消了全体成员民主的前提,仅仅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执行‘民主集中制’,仅仅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召开民主生活会,仅仅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即使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出现要么大民主即人手一票的情况,要么高度集中即领导人一人集中的情况。如何解决以上问题?正确民主集中制的前提是全体成员的的民主,然后交由全体成员选举出来的领导班子执行,是一种直接民主的形式。这种直接民主的形式,在目前经济、科技条件下还不适应。因此我们要实行间接民主的形式,即实行党内‘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的形式——全体党员直接选举最高决策机构即各级党委代行决策权,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委书记和执行委员会,党委书记和执行委员会执行决策机构作出的决定,全体党员直接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独立行使纪律检查审判权。以上决策部门,党委书记和执行部门,纪检部门的人员不得交叉任职。包括党委书记在内的执行委员会也要讲民主,即较重大人事安排和事务安排要交执行委员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才能执行。以上党内‘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也可以叫做党内‘决策,执行,纪检’三项职能分立的制度。今后民主的发展方向是直接民主,即一切较重大人事安排和事务安排都要交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然后交由全体成员选举出来的领导班子执行。直接民主即‘民主集中制’。但是,在目前经济科技条件下,这种直接民主还不适应。因此,我们要用党内‘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的形式或者叫做党内“决策,执行,纪检”三项职能分立的制度取代他。我们要取消‘民主集中制’。”

  毛主席说:“国家也要实行‘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的形式。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共产党不需要经过选举即在议会中占多数,在政府中担任政府首脑,在法院中担任法官,从而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执行并审判。”

  毛主席说:“‘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任何一个政党、团体、国家、社会、组织内部都有的一种有效管理方法,是人类共同优秀的文化成果。资本主义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社会主义也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资本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人民民主。社会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与资本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人民民主。比如:资本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民主即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通过竞选获胜,在议会中占多数,在政府中担任政府首脑,在法院中担任法官,从而将资产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执行并审判,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社会主义’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人民民主,即人民或中、下阶层人员通过竞选获胜在议会中占多数,在政府中担任政府首脑,在法院中担任法官,从而将中、下阶层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执行并审判,维护中、下阶层的利益。”

  毛主席说:“‘民主集中制’首先是列宁提出来的。列宁认为‘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完全不同的社会,实行社会主义必须完全抛弃‘议会民主,三权分立’这一套资本主义的东西,实行所谓‘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又取消了全体成员民主这一前提。因而‘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使第一负责人成了又是决策人,又是执行人,又是审判人,结果成了一种高度集权的专制组织。”

  田家英说:“我们要取消‘民主集中制’。我们要采用党内“决策,执行,纪检”三项职能分立的制度。毛主席,您说的好。毛主席,您高屋建瓴。”

  作者: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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