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NGO和NGO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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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NGO和NGO工作的理解

2008-06-25 17:16:17

NGO的英文单词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直接翻译就是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猛然听上去,感觉怪怪得。

给我们的第一反映,这个非政府组织与我们的政府是对立的,政府与非政府就是一个对立关系。

中国为什么需要非政府组织,这是我提出得第一个问题?我们从来都是在政府主导下作事情,对于非政府组织。总是感觉到不合法甚至不安全。我们没有办法对非政府组织直接发生信任感。非政府组织,凭什么让我相信你?这是我们碰到的第一个名词和第一个问题。

随着对非政府组织的解读,随着对非政府组织工作的参与,我接触到的第二个词是非营利。我学得是企业管理,我对于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非常清楚,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我们需要满足自己和他人各种各样的需要与追求,社会生产日益丰富,社会文明日益进步。人的谋利性是正当合法的。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突然冒出个非营利,没有营利性,团队怎么生存,怎么开展工作。这是我提出的第二个问题.

终于,我接触到了第三个词,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本身不是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作得是公共服务工作,通过募捐的办法开展社会公共服务,这是义工还是社工?不是志愿者活动吗?是民间社团吗?不是草根组织吗?我被这一长串名词概念闹糊涂了,老实说。自己作了一回志愿者,也常常看到媒体对志愿者活动的报导,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内,就是没有搞明白这些名词的含义和区别,更不要说这些名词背面所反应的社会关系本身了。

应该讲,NGO本身是一个外来词,既然是外来词,陌生和不理解也是正常的。NGO只是说明了这种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质,民间的草根组织也好,民间的社团组织也罢,都是非政府性质。这个只是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性质表达。显然,企业也是非政府性质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对非政府组织作出再界定,把营利的非政府组织——企业从非政府组织名单中除名,名单上的非营利性组织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非政府组织_NGO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NGO的存在本身不是为了营利,这个就叫非营利性,NGO的存在是为了执行某些社会服务功能,这种服务必须是免费的,当然,不收费就具有非营利性了。至于非营利性组织如何生存发展,这个是第二个问题。

不是政府主导的,由民间自动发展起来的社会服务组织,就叫NGO。西方为了说明NGO的作用和地位,又造出了一个名词,就是第三部门,把这种非政府组织跟政府、企业相提并论。西方把非政府组织跟政府跟企业,看作是社会的三大部分,是社会的三驾马车,缺一不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和地位,可见一斑。这样一个重要的韭政府组织,在中国能够顺利成长吗,能够顺利发挥作用吗?这是我提的第三个问题。

三个问题的解读解答,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学习和思考。现在,我谈下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先说下我对第一个问题的看法。

一、第一个问题,为什么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存在。

看起来,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外观区别是明显的。政府的存在是明显的,有办公大楼,而且现在我们的政府办公大楼越来越豪华,有公务员,并且我们现在政府的公务员工资越来越高,有国家财政开支,而且我们政府的财政收入也越来越高,当然,开支也越来越大。

反观我们的非政府组织,可能有自己的办公场地,也可能没有正规办公场地,租房子办公是正常的。里面有义工,也可能是社工,(义工无工资,社工有工资)现在中国的NGO成员许多是临时的,许多NGO成员看起来更像兼职临时工,而不是专职正式工。经费更是问题,必须要社会募捐,又常常因为经费不足而举步唯艰,因为经费而解体在NGO界应该不是什么新鲜事。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其规模、作用、现况显然有很大的不同。在现在的中国,把政府组织和非政府两个放一起比较,就好像小巫见大巫,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是天生的巨人,一个是天生的矮子,怎么看怎么比,都不成比例。

然而,我们向深处探究。政府开支是来源于国家税收,(这里不讨论非税收的收入,如收费)税收自然是来源于企业收入和公民个人所得。按照以前的说法,政府存在是维护国家的统治,现在叫政府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总而言之,维护社会治安与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和繁荣是政府的天然职责。这里面有个区别,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主要工作是规划和落实规划,而市场经济的政府主要是为纳税人服务就可以了。从理论上讲,是这样,但是在事实上,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计划经济也有市场,所以政府的职能就是双重性,既要进行规划落实规划,也要为纳税人服务。我们现在中国政府不就是扮演这样一个双重角色吗?时而强调要有市场经济意识要为纳税人服务,时而又搬出计划指令,说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必须以人为本,要为人民服务。

我们常说计划跟不上变化,我们又说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想像单独一个政府就可以完成所有的社会服务内容,也很难想像单独一个政府可以让所有人满意。这种情况正如每个人所知道的,单一政府可以完成所有的社会服务内容,这种理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也根本就永远不会实现。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在政府工作范围之外,对政府工作不满意之外,我们应该怎么作?我们习惯性的第一反映是,给政府反映,改进政府工作。应该说,这个肯定没有错,,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倡和发扬。“国家灭亡,匹夫有责”嘛,这个是好的传统,需要继承需要发展的好东西。

让政府工作更好,让政府更有效率,让群众更满意,难道不好吗?然而,法制的落实,政府工作的规范,政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的调整,都是一个缓慢甚至长期的过程,而且,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框架,政府机构一定要小,这样才能让纳税人心甘情愿的纳税。所谓大市场小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就是必然的,除非中国重新否认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取向。

一种规范下的有限政府机构,如何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服务需求?非政府组织就这样应运而生,所以,搞市场经济,必然是大市场小政府,必然产生各种NGO组织,这个是必然的,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计划经济也一样也会有NGO,这个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这里的小政府与我们现在通常听到的大政府含义不同,这里的小政府指的是政府机构要缩小,人员开支要缩小,我们通常听到的大政府指的是政府的作用要大,小政府要发挥大作用的意思。另外这里也不讨论国外NGO对国家政权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只要是阴谋,什么工具都可以。)

纵然不是西方引进,中国古代也一样有这样的非政府组织。由于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官方对于非政府组织纪载是语焉不详,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通过某些历史线索,找到古代非政府组织的蛛丝马迹.。

除了元朝等少数时期外, 中国中央政府一般不在村一级设置政府的行政管理机关, 农村的治理主要依靠以乡绅为主体的农村民间组织实现。清王朝覆灭后, 国民党政府第一次在农村设立了村公所, 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性行政管理机构。但农村中的民间组织并未完全消失, 诸如庙会、宗亲会、祠堂、乡贤会、民团、各种名目的互助基金会等在大多数农村中依然存在,并继续发挥重要的影响。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上的NGO。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了一些新的农村组织,如农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农业合作社、互助组、生产队等,考虑到这些组织与党的关系,是党支部的执行机构和中央政府规定的农村组织,是政府的附属一部分。没有独立志愿性,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NGO。

简单来个总结,无论什么样的社会体制,政府都不能包治百病,某些社会问题就需要非政府组织作个尝试和补充,有政府,就必然有非政府,有官方就有民间,自从社会权力被集中形成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以后,来自民间对政府的反应和民间自发的组织社会活动,就从来没有中断过,人总是要去解决问题的。某些历史时期,民间组织的作用大小发生过明显变化。这个是合符事实的,

政府与非政府都是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他们的具体区别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这儿只是说明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必然性,即一个正常社会,需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发挥社会服务作用,

二、以上是我对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必然性和非政府组织作用的看法,现在谈我对第二个问题,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解读,为什么会有非营性机构存在,没有营利性,民间志愿者团队如何生存发展。

营利的现实性每个人都明白。老百姓简单一句话总结,钱嘛,为钱而奋斗,为钱而努力。普通老百姓有这种觉悟是正常的,老百姓要生存,老百姓要生活,要在一定社会规则下生活,他们必须服从商品经济的运行法则。越来越多的东西成了商品,越来越多的东西都可以拿钱买到,没有钱能行吗?所谓金钱万能是社会机制失衡的表现,钱权交易,钱色交易都是社会的不正常现象,我们更多应该在社会体制中寻找答案,而不是简单追讨某些个人的问题。

政府作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把大家都赶到商品经济大潮中去,老百姓没有钱怎么办?不犯法就是合法,所以市场经济下钻法律空子的人越来越多。法律条文也只会越来越多,这个是合符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的,只是许多人不明白,老是喜欢搞道德审判。道德是对有道德的人讲的,对没有道德的人是不合用的。书生碰到武夫,你说讲道理有没有用?所以,这个现实的社会,对非营利性不理解,对志愿者不理解其实是合情合理的。

为什么一个现实的利益性社会又需要非营性机构存在,为什么一个社会不可以实行完全的商品经济。比如教育医疗甚至政府为什么不可以完全商品化。这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非政府组织产生必然性比非政府组织作用更难说清楚。

这个问题的起源于人的价值判断。什么东西有用,什么东西没有用,这个好像很容易讲清楚,又好像最不容易讲清楚。人有东西吃最重要,食物对人是有价值的。所以,食物对人有价值,相当于第一价值观,最早产生的价值观;吃食物要适度,相当于第二价值观。再后来,我们人又发现,不光要吃适度,还要吃好,吃得有营养,甚至吃遍天下美味也成了新的价值观。这就形成第三价值观,甚至第四价值观。随着时间,随着发展,我们人对吃又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想法,也形成更多价值观。

通过吃,简单讲人对吃的价值观,我们明白了,东西有用还是没有用,需要人的反复总结,甚至于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反复总结,我们才得出相对比较正确的观念。这个跟真理的发现是一样的。比较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时间,没有最好,永远只是更好。这也许是最好的注解。

价值判断与非营利又是什么关系呢?有价值的东西,你愿意不愿意花钱去买,愿意;你花钱买的,是不是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是的,不要忘记,虚荣心也会变成一种价值判断,满足自己虚荣心对某些人来说是很有价值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市场的东西越来越多,这些东西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吗?显然,生活富裕以后,消费的盲目性也扩大了,我们更多是感性消费而不是理性消费,广告效应,从众心理就表现出来了。

我们越来越感觉到世界的疯狂,我们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无助。为什么,价值判断出问题了,我们看到的是物的价值,而不是人的价值。而我们知道,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的感情是无价的,如果我们要想把这个世界上许多东西与有价划上等号,我们就一定要明白,这个世界还有许多无价的东西。这些无价的东西,有些是无法用单纯数字衡量,有些只能用天价来形容;有些是现在还没有发现它的价值。就像没有开采的地下石油一样,工业革命前,不知道石油作用以前,不知道地下有没有石油存在以前,你知道这块地皮的准确市场价格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数字衡量的,而有些东西是没有办法用数字衡量的。(这里不讨论科学的数字化问题,马克思讲所有科学只有用数字说明的时候来成为真正科学,这句话是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有两个时期发展最好,一个是建国初期,一个是改革初期,为什么,因为这两个时期是真正的市场与计划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期。我们只要知道,一切源于价值判断,当我们判断一个事物是有价值的时候,一定要明白,我们还有更多价值尚未发现。

价值判断产生商品交换,(这个也是价格和货币形成的开始)非价值判断就是产品分配。所以,我们要尊老爱幼,老人儿童的价值,不是每个成年人的价值所能够衡量的,也可以用情感不是商品来解释。不能判断的价值,我们就不要盲目进行价值判断!有好东西大家共享,这个世界感情才会永远存在,有人情味,我们才会感动得泪流满面,而不是某天看着一大堆金钱发呆,不懂什么叫喜怒哀乐,这个就可悲了!

我们人必然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所以社会必然要商品化,市场经济也是必然,然而,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判断价值的,所以商品经济下必然产生新矛盾,产生新冲突,解决商品经济中问题的方法就是非商品化,就是非价值判断,就是非营利性。

参加民间非政府组织,从事非营利活动的,可能是一种生活体验,可能只是个人的兴趣爱好,也可能是一种思想情节的推动。从社会结构讲,这个社会天然需要某些人为公平正义而努力,天然需要某些人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努力,社会天平就会失衡,社会和谐永远不会实现。从价值观念和经济角度讲非营利性的存在,是一种结构分析,我们自己看到的仅仅是社会不公平现象存在,而这种不公平,从价值观念和经济角度讲,是永远存在的,所以非营利机构永远会存在。只要有营利机构出现,就必然有非营利机构。财富创造了,必然需要有人去分配,需要有人去作这个事情,需要有人去承担这个责任。

不光非政府组织是非营利性,政府本身也是非营利性,政府提供的应该是完全无偿服务,而不是部分可以有偿服务,也随便说下我最近看到的一个新闻,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里面居然有部分公开信息可以收费的规定。这个就是贻笑大方了,不能说中国政府对政府定位认识不够,执政能力不够,只能说中国人很聪明,太有创造性了。

既然政府是非营利性的,服务是完全无偿免费的,那么为什么还要收税呢。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幼稚,不值一提。其实,就像苹果天天从树上掉下一来,司空见惯的事物往往隐藏着世界的大秘密。政府是非营利性的,这个是社会分工天然形成的,价值判断与非价值判断的分离,经济与政治的天然分离,政府是从属于政治的,是从属于非价值判断的非营利社会机构,所以政府必须要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商品服务,必须要履行自己的社会服务职责,执政不为民,价值观严重扭曲,社会必然混乱不堪。

政府是非营利性,服务是完全无偿免费的,但是他的运作是需要成本的,这些成本来自税收,属于社会财富的分配环节,而不是交换环节。企业参与交换,政府参与分配。交换是一种价值判断,分配是一种非价值判断。如果把分配看成一种特殊交换,那么非价值判断就是一种特殊价值判断,就像人是一种特殊生物一样,一切源于自然的生成。这些都是天然形成的关系。我们人类对社会的设计要遵从这些自然原则,而不是违背自然原则。

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都一定要明白,自己是参与社会的财富再分配,而不是直接交换,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产品的,是无偿免费进行社会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的经费来源于捐款人对非政府组织的价值判断,政府的经费是强制的税收,政府与非政府的根本区别在于权力的强制性上,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差别,而社会又是天然需要强制力维持的。政府始终扮演一个强制社会公共服务的形象,必须这样作,必须那样作,而非政府组织刚好相反,非政府组织总是以自愿的,公益的方式出现。我们渴望和平,但是暴力始终存在。

在市场经济休制下,每个纳税人都有一张无形的选票,那就是自己的货币收入。自己交税了,对政府工作提意见,是纳税人的权力。如果不满意,也可以把钱捐给一些社会民间组织,让他们完成自己的社会服务意愿。这里,又涉及到捐款与税收的界定规范问题,甚至于合法逃税等等,这些问题今后都会出现。


三、关于第三部门

社会与个人是一对矛盾,政治与经济是一对矛盾,物质与意识是一对矛盾。如果一定要用马车来打比方,我认为,社会是一辆马车,这个马车呢,当然是有轮子的。这个马车不是三个轮子的马车,而是六个轮子的马车,为什么这样讲呢。

西方讲三大部门,是指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企业三个之间的关系。我刚才已经表述了,政府与非政府都是社会服务。都是政治范畴,一个从属社会,一个从属个人。政府是不能随便解体的,它的社会属性是天生的,而NGO搞不下去,几个人散伙就是了,社会属性是人为的追求。政治上有公私,经济上也有公私,这个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的事情。不要说我们国家有国家企业,这个世界上一点国有企业都没有的国家已经很少了,区别只是国家企业的多少问题。当然,我只是把国有企业作为公有企业的代表来谈看,不是说国有企业就一定为公共利益服务。政府是公有的,一样也有人以权谋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有企业与民有企业,这才四个轮子啊,还有两个轮子呢?

文化。还有两个轮子就是公有文化与民有文化,不是有官方语言与民间思想吗,教育也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应该讲社会与个人的矛盾是一对基本矛盾,经济,政治,文化,都是会不断演化不断派生的,都客观存在官方与民间的区别问题。这样讲,不是人为的划分社会的官民对立,官民本来就是个对立统一体。我们只是更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

所以,社会应该是三个方面六大部门,而不是三大部门,更不是三架马车的问题。(这里在讲六大部门只是一个比方,方便说明问题,实际社会运行比这个更复杂)社会应该是官方政治与民间政治,官方经济与民间经济,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六个统一体的协调发展。官方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民间作为个人利益的代表者,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领域展开博弈。

只所以用博弈这个词,是因为名与实有许多是讲不清楚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对的,官方代表公共利益,但是也可能成为个人利益的代表(家天下党天下国天下也是一种个人利益的反应,这里是褒意不是贬意);民间代表个人利益,但是也可能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里面最明显的。就是私企在某个时期承担社会公共利益,民科突然可能成了某些公共真理的发现者,而民间组织也在某个领域突然承担大部分的公共责任。只所以说是突然某些,这就表明就像突变一样,民间突然承担了官方的职责,这是非常态而不是常态,

我们这样理顺关系,中国NGO发展问题也就明朗了。NGO属于民间自发政治,与政府这个强制政治一起维持政治的公平,一起促进社会财富的分配;而经济方面,公私相互促进,共同创造财富,共同推动社会生活改变;文化上,民间文化与官方文化也是相互印衬,相互借鉴。

这是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呢,从社会结构上讲,我们社会本来就是应该这样的,多元一体。任何时期的偏颇都是有害的,而不是有益的。

期待中国NGO得到迅速发展,期待中国的社会体制改革进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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