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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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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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全世界共生志愿者联合会,简称共生联合会,又名共生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传播宇宙真谛,促进共生联合,共创理想生活,图谋人类幸福。
第三条本会性质:共生会是全世界一切支持共生联盟事业的共生志愿者自愿联合起来共同成长的非盈利性自助互助组织,是共生联盟造血式慈善公益事业的生力军,是保护生态环境、关注人类命运和担当社会责任的自觉力量,是全体会员共同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四条核心理念:共生就是力量。
第五条战略方针:共生合作,联动发展。
第六条使命目标:本会致力于促进共生联盟事业发展,为每个人打造金饭碗,实现无人不保暖,无人不富裕,在一定范围内消灭剥削压迫,建立人人平等、共同幸福的共生大家园,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公有天下、大同世界、共生社会而做贡献!
第七条基本任务:
一、学习《宇宙真经》,掌握宇宙真谛,崇尚大同宇宙,传承传统美德,传播共生文化,努力建设全人类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抵制拜金主义思潮,点燃爱的灯塔,照亮人类生活,让每颗心灵都是一轮爱的太阳,推广平等、友爱、团结、共生的人际关系,促进形成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社会新风尚。
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人人基本生活需要,减免个人生存压力,提升每个人的生活品质,提高每个人的身心素质,促进建设无人不饱暖、无人不富裕、无人不幸福的共生大家园。
四、建立共生人才学院,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培训优秀带头人,促进人才成长,帮助发挥个人优势,尽量实现人尽其才,在共生联盟大舞台上实现人生最大价值。
五、发展公益慈善福利事业,丰富共享设施资源,发现需要帮助的人,发展提供帮助的人,关心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人员,实现人人有口粮,人人有希望,逐步消灭剥削压迫。
六、调查统计民情,体察民间疾苦,关注百姓生活的主要问题,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给那些绝望中的人带来新生的希望,给那些在苦难中挣扎的人带来救助,给那些还在黑暗中摸索的人带来曙光。
七、建立各地会员之家,免费提供临时食宿,加强友好联络合作,发觉闪光点,汇集正能量。
八、坚持正义良知,扶正扬善,共同捍卫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反自杀,反欺诈,反公害。
九、开发利用互联网软件技术,以“共生网,网天下,世界人民一个家”为运营理念,创建世界人民的网上家园,致力于打造一个大型公益类综合门户网站,也作为共生会员和网友学习、生活、交流的服务平台。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共生会主要吸收对象是全世界愿意提供帮助的人和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以及一切正义、有良知、支持共生联盟事业的各界人士。
第九条本会会员分为三种:会员、干事和各地总干事。
第十条会员条件:
(一)会员:凡热心公益慈善、年龄不超过9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世界各地友好人士,只要支持共生联盟事业、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各项活动者,登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微信号和手机号等联系方式,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二)干事:凡会员热心学习《宇宙真经》,愿意帮助别人,助人为乐,由若干名以上会员推荐,或者由总干事直接推荐,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即可获得干事资格;

(三)总干事:凡干事崇尚天下为公、向往世界大同、信仰共产主义,志愿与同仁患难与共,福祸相依,对本会做出较大贡献者,由当地十名以上会员推荐,或者经执行长提名或批准,管理委员会通过,即可正式荣任驻地总干事,每个地级市区域限设1名总干事,若干名副总干事;
第十一条入会程序:
(一)提交个人申请相关资料;
(二)经本会同意,登记注册会员资格;
(三)由本会或委托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自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讨论、公益等活动;
(三)会员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帮促,互相监督;
(四)团结同仁,不得相互欺诈诋毁,不得有损本会;
(五)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和待遇:
(一)免费享受本会集体生活福利和共享设施资源;
(二)有资格获得共生联盟统一公分,并享受《共生公分制度》奖励待遇,公分越多,奖金和待遇越高;
(三)有对本会工作的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四)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五)如果遇到个人无法克服的困难时,有权向本会申请帮助;
(六)凡会员正当权益受本会保护,本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将抵制和追究一切对本会及会员的侵权行为。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应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内不参加本会任何活动,也没有任何新增公分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秘书处可视情予以批评或警告,严重者予以除名,总干事除名须经执行长同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共生联盟总部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会一切事务和活动归属共生联盟总部委员会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共生联盟总部委员会下设共生会员管理委员会,作为共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和常务事务管理。
第十九条共生会员管理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总部的有关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
(三)筹备召开下届管理委员会;
(四)向总部报告基本状况;
(五)决定各地总干事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九)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管理委员会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管理委员会由本会执行长、副执行长、秘书长和管理委员组成,副执行长只能从总干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本会实行执行长责任制,执行长对本会各项表决有一票否决权,有权提名本会各部门和各地总干事,副执行长协助执行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会执行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
(二)检查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秘书处,秘书长由执行长提名,协助执行长工作。
第二十五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管理委员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会下设直属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执行长提名,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本会下设以下直属部门机构: 1、会员管理部;
2、慈善慰问团;
3、会员俱乐部(会员之家);
4、共享资源部;
5、调研统计部;
6、会员维权部。
第二十八条为了方便会员,本会在各省设立分会,包括直辖市和港澳台,分会会长由执行长提名,管理委员会正式通过。

第四章 财务

第二十九条本会不向会员收取任何会费,个人活动经费经批准,凭票据报销,或者给予公分奖励。
第三十条本会施行自觉自愿的义务劳动和记取公分奖励双项制度,欢迎接受公分管理,参与共生联盟平台。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主要由秘书处兼管、共生联盟审理监督,较大支出须执行长批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会务活动、专职人员工资、困难会员救助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第三十二条本会的公益共享设施资源,主要由共生联盟负责提供并监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本会设置相关奖项,凡有先进事迹的,均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本会会员一切行为须听从本会劝诫,因不听劝戒而刑事犯罪,受到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制裁者,其法律责任自负,凡听从劝诫却被意外制裁者,本会负责其善后事宜。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以上是共生会章程内容,如果您志愿支持或参加此项事业,如果您有困难想寻求帮助,如果您有能力想给别人提供帮助,都欢迎您早日加盟。
本会长期诚邀会员、干事、各地总干事和各省分会会长,经介绍批准登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和微信号等联系方式,即可申请加入,同时欢迎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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