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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赵东民案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赵东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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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8月8日,赵东民起草并通过网络发布了《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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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民最新档案资料 陕西赵东民 2016-05-10 来源:作者博客


赵东民

  赵东民,男,汉族, 1971年6月24日生,西安市阎良区三贤村人,函授本科学历,原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青年路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西安市先进人民调解员。1988年6月赵东民毕业于西安市阎良区第二中学。之后接受过无线电、厨师等专业培训。从1989年7月走向社会开始打工生涯。赵东民自幼受翻身解放于新中国的贫农父亲影响,无限热爱毛主席缔造和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对一切爱党爱国群众拥有深厚政治感情。2008年8月10日,赵东民和陕西西安地区各界爱党爱国人士发起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简称陕西毛学组),主张自我革命,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维权运动结合起来。2009年2月28日,在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08总结会上,在与会各界支持陕西毛学组的爱党爱国人士认可下,赵东民正式担负陕西毛学组临时负责人责任。2009年8月19日,赵东民因践行《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指导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范围内,积极参加和引导工农群众的依法维权组织”,致力于引导陕西地区各行业破产改制企业的下岗、买断、离退职工维权小组找工会,联合行使“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拘,由此引发举国震动,海内外舆论哗然的“赵东民事件”。

  人物履历


  1989年——1991年,陕西省华阴市秦岭发电厂炊事员;

  1991年——1992年,陕西省铜川市东风建材厂炊事员;

  1992年——1993年,陕西省临潼县饮食服务公司当教员;

  1993年——1997年,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经商;

  1998年——1999年,先在《华商报》的《为您服务》栏目、后在《西安晚报》的《分类广告》栏目任业务经理;

  1999年——2009年,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法律工作者、青年路司法所工作人员。

  2009年——2011年,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

  2011年——2014年,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司法所“矫正”;

  2014年至今,推动各地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酝酿、发起和发展,和关注工农依法维权的自由职业者。


家庭生活

  1993年,陕西省镇安县少女邓永霞,和母亲随部队转业西飞工作的父亲,租住阎良城中村,经自己落户于阎良区三贤村的三爸和同村朋友介绍,认识了长自己两岁,打工在外漂泊数年刚回家的赵东民,一见钟情,全然不顾赵东民家庭贫困个人条件又不高不帅,相识半年后接受赵东民求婚,成为赵东民的第一任妻子。她为赵东民生养了两个儿子。 2009年8月19日,陕西西安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押赵东民后,赵东民的妻子邓永霞从丈夫被抓以后背负起家庭的重担,她坚信丈夫是被抓错的,由于整夜失眠、积劳成疾,最后导致免疫力急剧下降,患上了红斑狼疮,虽然网友给捐款了,但还是杯水车薪。2010年8月31日,才36岁的邓永霞喊着丈夫的名字离开了这个让她既恨又牵挂的世界。

  邓永霞生病后,曾多次向新城区司法部门提出书面保释,未见回音;过后再次病重,家属书面请求保释赵东民回家,再遭遇拒绝;邓永霞病危之时,赵东民的支持者、亲属、乡亲代表,紧急书面并当面交涉提出要求赵东民到医院见见妻子,仍遭官方断然拒绝;一天过后,邓永霞暴病含冤辞世,家属再次当面交涉、书面提出要赵东民回家看妻子最后一眼,仍然遭拒……

  邓永霞撒手人寰后,丢下了两个只能由七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的未成年孩子:一个今年刚升入高中,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因父亲被非法羁押、母亲含冤离世,深受打击,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学习;一个还不到三岁,母亲去世时还不知道“走了”是什么意思,哭着闹着叫“妈妈起来,别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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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永霞去世后,赵东民的小儿子被摔成重伤,患上继发性癫痫长期服药治疗。2014年9月长子高中毕业后曾报名参军,身体等其他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却因为赵东民案牵连,被西安市阎良区有关方面以“政审”不合格为由否决。

  邓永霞去世5年后,2015年底,赵东民认识小自己7岁的陕西宝鸡单身女士彭桂芳,二人情投意合,彭桂芳不嫌弃赵东民家庭困难,老妈幼子体弱多病长期吃药,也不顾家人反对,嫁给赵东民成为赵东民现任妻子。

  人物事件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赵东民案

  2008年8月8日,赵东民起草并通过网络发布了《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发布;

  2008年8月10日,赵东民邀请陕西部分毛派人士充分讨论,最后一致赞同《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诞生;

  2008年9月,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观点交流简报《学习与实践》第一期编印问世;

  2008年10月31日,赵东民发起了第一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即改革现行职代会的研讨会,经过与会工人代表讨论,原则通过《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自此,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诞生;

  2008年11月21日,赵东民发起第二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进一步阐述了《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所体现的三大原则。即: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2、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 3、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2008年11月28日,赵东民发起了第三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明确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名称含义及简称,以及存在形式,即:简称为陕西工维会,未报申请和获得批准前暂时以群众研讨组形式存在。强调了陕西工维会群众研讨组的指导原则和研讨阶段的任务;三次研讨会的总结形成《企业工人维权手册》的核心内容,《企业工人维权手册》随即诞生;

  2009年元月8日,《企业工人维权手册》首次在陕西省第三印染厂公开出现,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骨干分子之一赵东民及相关工人,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调查,结果不了了之;

  2009 年2月28日,赵东民倡议组织召开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08年度总结会,会议通过把《自发的学习毛泽东思想倡议书》的基本原则、以及补充论述《坚持“继续革命”改造我们的思想》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作为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指导原则。进一步确定了学习小组的发展,继续坚持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阶级依法维权运动结合起来的原则;

  2009年4月7日,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代表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向中共陕西省委、省总工会递交了《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

  2009年4月底和5月底,赵东民等代表陕西毛学组分别赴重庆、河南和当地民间毛派群体搞联谊和交流,共同探讨在当代历史条件下,把毛泽东思想基本原则和工农阶级迫切需要的维权运动结合的问题,希望实现在此基础上各地毛派的逐步联合。两次活动和当地部分工人代表也建立了联系,并且向大家详细介绍了陕西工维会研讨情况,引起大家强烈关注,为促进陕西工农阶级和全国各地工农阶级的大联合迈出尝试的第一步;

  2009年6月8日,在赵东民支持引导下,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户县(群众)研讨组发起诞生,并通报了各级总工会;

  2009年6月12日,赵东民发起第四次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这次会议总结出:贪官污吏(即官僚资产阶级)在阉割了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政治灵魂的“法律”及“政策”的名义下剥削和压迫工农,同时也是在侵害党的肌体,盗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以工农必须团结起来,把阶级维权运动和反腐,即反官僚资产阶级,和捍卫党的领导、捍卫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运动结合起来,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这个斗争必须从和工贼及工贼思想争夺工会主宰权开始,因为中国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

  2009年6月15日,在赵东民组织的6.12研讨会影响下,陕西十几个企业的离退工人及破产改制工人、下岗工人代表160余人联合发起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向总工会发出了要联合起来行使《中国工会章程》赋予职工会员对一切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的信号,陕西省总工会接待干部在群芳职工强烈要求下,从早上9点多拖延到下午4点多,勉强给职工维权代表出具了《公开信》收条,内容载明:“收到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一封,10日之内通报协调情况”(加盖陕西省总工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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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28日,赵东民等代表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赴北京向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运研究所送达了给中共中央及全总的《陕西工农维权运动通报综述》,向中央介绍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及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具体情况,以及陕西工农维权运动面临被打压的情况;

  2009年8月1日,就西安市民政局出台【2009】180号文件,关于《关于取缔“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决定》,并直接针对性的向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传达此文件,因此,由赵东民起草并对外发布了《致中共中央、国务院、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从政治和法律角度对西安市民政局出台【2009】180号文件的行为提出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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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5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接受北京某左翼网络传媒机构的采访,详细介绍了学习小组和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的情况。希望能进一步引起全国各地的共产主义人士的关注,并能从他们工作中的正确和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以更有利地推动共产主义事业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2009年8月10日清早7时多,和赵东民去陕西省总工会递交《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的工人代表之一张兴财被警方强制传唤;当天下午赵东民闻讯前去和传唤张清财的公安未央分局交涉,被堵在大门口告知没什么事情,说是问张兴财几句话,马上就让回;

  2009年8月18日下午赵东民应邀去正在改制的东方大酒店为酒店职工作法律咨询,当天晚上11时左右,被公安莲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以涉嫌“参加非法组织”的罪名传唤;

  2009年8月19日下午经公安莲湖分局国保大队转送公安新城分局国保大队,以涉嫌组织非法组织的罪名刑事拘留(后拘留证上改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羁押于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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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23日,赵东民被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批捕;

  2009年12月11日,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退回新城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2010年2月11日,赵东民被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

  2010年3月2日晚,赵东民在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东一院七室牢房中写成著名的《狱中自白》,托人秘密传出爆红网络。赵东民在其中声明:“我就是想做一根燃烧的火柴,希望能牺牲自己来把燎原的烈火点燃,照亮这个世界每一个阴暗的角落,让人间的一切腐朽,在烈火中化作云烟!这就是我——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的自白,为坚持共产主义真理时刻准备献身的誓言!”由此赵东民的精神被世人誉为“火柴精神”。

  5月11日,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起诉被检察院撤回;

  6月2日,新城检察院声称获得赵东民案“新的证据”;

  6月11日新城国保大队对赵东民案第二次补侦;

  6月29日,新城检察院再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

  2010年9月25日凌晨6时30多分,赵东民被十五余辆警车押解赴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陕西官方当日组织调动了五百余名全副武装的各警种警察和武警,在押解赵东民途经的长乐路、金华路、含元路等主干道布满岗哨和数辆清障车,严密警戒;有认识赵东民的新城分局民警,事后向赵东民抱怨说:“从凌晨四、五点开始给你站岗,直到十二点多连饭都顾不上吃……”

  2010年10月19日晚20时左右,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检察官及公安、司法干警等一行数十人赴新城看守所以“聚众扰乱秩序罪”宣判赵东民有期徒刑三年,赵东民在法院送达回执上愤然签下“天日昭昭”四个字表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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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元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赵东民不服有罪判决的上诉进行审理,撤销一审新城法院的判决,改判赵东民“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期三年”。赵东民当日在大批警察和武警严密警戒下获释出狱,随即被阎良当地政府派出的由公安和司法部门组成的车队接回阎良老家。从赵东民被刑拘到出狱历时一年五个月又十天。赵东民出狱第三天,即公开发布了《赵东民致全国网友(同志)的新春致辞》,声明“我的事件,证明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于2009年2月28日所总结和奉行的指导原则,与时俱进的正确性”,赵东民案“引发了我们不得不对很多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和总结,千头万绪归结起来就是一条:在当代历史背景下,我们一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人们,如何有效的捍卫我们的党的利益,也即是工农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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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7日,是赵东民和工人维权代表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两周年的日子。为了纪念这个日子和根据征集意见的情况允许,赵东民已经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陕西省委提交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关于陕西8.19事件致中共陕西省委的总结报告》。报告中把赵东民案定性为“就是党章所说的,典型的阶级斗争激化的产物”,“ 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工农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南昌起义”。报告最后建议中共陕西省委“能斟酌研究,认真审查,并能考虑批准一个隶属省委之下党的支部,让这个支部来组织领导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工作,为实现建立一个党的强有力的免疫系统的政治目标而不懈奋斗”。

  2011年7月25日,全总“工宣函字[2011]9号”文件中说道:“陕西“赵东民案”,使工会组织一度处于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指示各级工会“关注、重视和充分运用微博平台开展工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工会自己的微博舆论体系,已迫在眉睫”。

  2012年5月份开始,赵东民以没有犯罪事实和动机为由,数次向西安市中级人民院原审法官,时任刑一庭庭长张琳明寄出刑事申诉材料,要求法院:1.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东民的有罪判决书,宣判赵东民无罪;2.追究有关官员的相关责任。材料开头写道:“如果主张职工群众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监督工会官员无罪,如果主张工农阶级依照宪法和党章监督党政官员无罪,那么赵东民就无罪!因为前面所述正是赵东民帮助工农维权活动的唯一动机,和其不懈努力要最终实现的目标”,西安市中院一直不予受理。

  2013年元月初,陕西有关部门通过秘密手段获悉北京有单位帮助赵东民印制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理论与实践汇编2008——2012》,在政法委指示下,阎良区公安、文化部门紧急联合调查,并数次传唤赵东民,要求交出出版物。赵东民拒绝交出出版物,并于元月5、6日,先后把《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理论与实践汇编2008——2012》送达陕西省政法委、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政法委(由省政法委批转)、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区政法委、公安阎良分局请示意见,之后再无人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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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日,赵东民向中纪委、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写寄了《肃清周永康影响,从赵东民案抓起!》。

  2015年9月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琳明(赵东民案原审法官)给赵东民做了“判后答疑”。

  2015年11月24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通知赵东民谈话,审判长刘小渭当庭答应赵东民阅卷的要求。

  2015年11月27日,赵东民按照西安市中院立案二庭女法官通知的时间去阅卷,结果审判长刘小渭在上级领导电话和亲临现场“指示”的重重压力之下,无奈拒绝赵东民阅卷,赵东民对刘法官个人表示理解。

  2015年12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赵东民领取“(2015)西中刑申字第0040号”《驳回申请通知书》,赵东民当天下午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2016年1月27日,陕西省高院刑三庭魏桐轩法官通知赵东民谈话,要求赵东民提供新的证据,赵东民回家后即向省高院寄送了两份证据:一个是2009年6月25日,在陕西省总工会大门外值勤的公安莲湖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民警照片,赵东民要求省高院调查询问这几位执勤民警,以证明当天没有犯罪事件发生的事实,此前西安市中院不予采纳赵东民这个要求。另一个证据是《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理论与实践汇编2008——2012》,证明赵东民案是一个典型的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性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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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3号,赵东民带妻子到河北邯郸魏县办理妻子迁户口手续,受到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公安局派警车在赵东民住处全天候警戒,干部房希鹏率众干部房希鹏率众以涉恐为名到赵东民住处盘查。赵东民2016年2月27日信访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寄送了《河北省——首次把“陕西毛学组”的维权列为涉恐活动的地方》,质询河北省为何把河北为何把“陕西毛学组”赵东民列为涉恐人员?

  2016年5月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赵东民催问进展情况时,让赵东民去高院领取了“(2016)陕刑申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法官当赵东民面表达了此案存在荒诞之处的意见,和代表个人个人对赵东民表达了同情和歉意;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赵东民案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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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东民被抓之后,国内乃至海外华人,舆论一片哗然,完全是一边倒的对陕西地方司法当局和陕西省总工会的谴责和控告。在谴责和控告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亦因此将赵东民事件发展成为保卫社会主义宪法和党章的自觉行动。赵东民的“案件”已成为决定党的路线、鉴定真假共产党员、鉴定真假工会的试金石,成为中国共产党史上、中国工人运动史的标志性事件。

  社会各界无数正直人士为赵东民进行了广泛的辩护和申冤呼吁,并给予捐款等帮助:

  原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韩西雅等全国总工会离退休干部发表公开文章要求立即解除对赵东民律师的拘留;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发表《赵东民被捕到底发出了什么信号》、《赵东民何罪之有》、《伤情、背理、违法为哪桩?——为赵东民律师辩护》等文章声援赵东民同志;

  全国各界民众发起了要求释放赵东民的联署签名;

  马宾、李成瑞等老革命老干部和孔庆东、张宏良等知名学者发起了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给予声援;

  陕西、河南、山西、河北、湖南、湖北、广东、江西、重庆、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的群众也成立了当地的赵东民事件关注团;

  新浪微博网友也成立了新浪微博赵东民事件关注团;

  除了给予舆论声援之外,也有不少网友给赵东民及其家庭捐款;

  还有一些律师、记者等朋友表示会在必要时候给予法律支持和媒体报道。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在赵东民案二审义务为赵东民案做无罪辩护,随后不久,时任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廉高波律师也义务代理赵东民案二审辩护活动。廉高波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赵东民转达省上领导意见,及解除李劲松代理权和承认引导职工维权找工会的事实,可以换取无罪判决。赵东民拒绝解除李劲松律师代理权,但表示从未否认引导职工维权找工会的事实。

  各界民众对赵东民事件的意见和诉求

  总结全国各地、网上网下各界民众对赵东民事件的主要意见和要求如下:

  1. 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的讲话精神,对此事件给于高度关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的庄严和神圣;

  2. 强烈要求公开第一次庭审的过程,并要求此后要公开审理本案,允许赵东民一方的当事人代表出庭作证,允许全国关注赵东民事件的关注者到会旁听,允许媒体跟踪报道;

  3. 强烈要求相关公检法部门,尤其是人民法院本着人民性的立场,谨慎审视、公正裁决赵东民事件;

  4. 强烈要求无罪释放赵东民,对其构成的损害给以相关赔偿;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敦促陕西省总工会停止对赵东民同志无耻的诬陷,撤回举报材料,真正履行工会义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赵东民2011年元月27日出狱后,一直没有放弃践行《陕西毛泽东思想指导原则》,即坚持自我革命,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工农维权运动结合。同时积倡导和推动各地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酝酿、发起和发展。

  2011年5月29日,赵东民接受乌有之乡在北京召集的题为《革命与改良》的专题访谈会,惊动陕西公安、司法等有关方面,紧急调查,结果不了了之。

  2012年元月3日,赵东民在乌有之乡组织的全国各地千余左翼人士纪念毛主席诞辰118周年集会上发言倡议:“我们每一名红色法律工作者,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坚持毛主席斗私批修的方针,引导工农,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在捍卫党章和宪法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并且努力实现工、农、商、学、兵的最广泛的统一阵线,和党内掌权的那些铁了心背叛党章和宪法的内奸、叛徒、卖国贼展开坚决斗争!直到把他们铲除出党,在政治上彻底消灭他们。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东方红色文化的伟大复兴,而团结起来,努力奋斗”。同时发表了网文《党内外毛派必须重视和充分发挥宪法的武器作用》。

  2012年8月11日,在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直接影响下,山西发起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发布网文《向山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致敬!》表示祝贺。

  2012年“9.18”日本侵华国耻纪念日前夕,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以下简称陕西毛学组)代表应邀赴苏州,与当地民间部分为人民服务志愿者群体代表和爱党爱国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爱国联谊会,促进发起苏州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

  2012年10月20日,重庆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宣传员发布《关于发起重庆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公告》。

  2012年 12月25 日,山东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宣传员发布《关于发起山东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公告》。

  2012年 12月25 日,甘肃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宣传员发布《关于发起甘肃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公告》。

  2013年1月17日,辽宁毛学组负责人张红岩发布《关于辽宁成立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通告》。

  2013年2月26日阳泉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负责人荆东林发布《山西阳泉各界群众自愿发起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会的通告》。

  2014年5月9日,连云港毛泽东思想学小组发起人张顺华发布《关于发起连云港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报告》。

  2014年8月16日,河北(涉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召开成立大会,山西毛学组和陕西毛学组代表团应邀参加。

  2015年9月29日,湖北原国营四新农场部分农工维权群众联名向湖北省委寄送《关于发起湖北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报告》。

  2016年1月7日,韩城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发起人,维权村民卫朝晖等,向韩城市委市政府寄送了《关于发起韩城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报告》。

  2016年5月1日,安徽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发起人五保丁发布《安徽毛泽东思想学习组成立公告》,赵东民写了《热烈祝贺安徽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成立》一文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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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和维权工人群众联谊的部分情况:

  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阴历7月22),是赵东民的夫人邓永霞同志含恨去世一周年纪念日。赵东民低调举行了纪念活动,西安地区的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代表,以及西安地区群众代表,冒着蒙蒙细雨,踩着泥泞,前来阎良区三贤村参加了邓永霞同志饮恨离世一周年纪念活动。之后大家举行了座谈。赵东民总结整理后发布了网文《唤起工农觉悟,把政治打假运动深入开展下去》。

  2011年11月22日上午,兵器工业系统一军工厂——西安亚希光电仪器厂的数名维权代表,带着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起草的上访材料——《退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致各级总工会的声明》,又名《维权找工会,我们准备好了吗?》,前往陕西省总工会要求见总工会主席帮助维权。

  2011年12月7日,大华纱厂女工自发响应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维权倡议,敦促工会帮助女工维权,赵东民知悉后对外发布消息。

  2012年12月赵东民根据农村维权实践,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的名义,给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写题为《从“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说起》

  2013年3月26日,赵东民全票当选西安东润商贸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向颇具背景的某房地产开发商维权。

  2013年11月4日,赵东民以西安东润商贸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名义,向陕西省公安厅工会并陕西省总工会,起草了《关于公安碑林分局涉嫌非法干预企业工会事务的思考》,通过公安阎良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转呈。《关于公安碑林分局涉嫌非法干预企业工会事务的思考》揭露公安碑林分局国保大队“奉命”干预赵东民代表职工依法维权,偏袒开发商,向公司领导及职工代表施压,间接逼迫赵东民于当年7月5日辞去工会主席职务野蛮事实,以及陕西各地民警被侵权的严重情况,倡议工会干部继承和发扬林祥谦精神,带领民警依法维权!

  2014年12月9日,赵东民根据帮助中国人寿职工维权情况,向西安市总工会主席史南征写信阐述了“工农维权是一场阶级斗争”的观点,2014年12月16日市总工会给赵东民的回函未予否认这一观点。

  12.26毛主席诞辰次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和“三线学兵连”维权代表进行了座谈会,会后赵东民整理发布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三线学兵连”维权代表座谈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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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11日,陕西毛学组赵东民和延安矿区维权矿工进行交流并发布交流会总结。

  2015年5月20日,重庆啤酒集团维权职工邀请赵东民根据《陕西毛学组和延安矿区维权矿工交流会总结》精神,起草了《重庆啤酒集团职工致各级总工会维权倡议书》,得到宜宾重啤维权大多数职工认可,并向全厂职工宣传。

  2015年6月5日,苏州维权农民倪金芳等,接受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建议,宣传由赵东民结合苏州农民维权实际,起草的《苏州市木渎镇村民致各级党组织的控诉与反思》。

  2015年6月19日,宜宾市天原集团公司维权职工接受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建议,依据《重庆啤酒集团职工致各级总工会维权倡议书》原则,向宜宾党政首长递交了《宜宾市天原集团公司维权工人致宜宾市委书记市长的质询函》。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和高校学生联谊的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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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赵东民出狱后第一次和陕西部分高校大学生举行座谈会,会后整理发布了网文《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西北部分高校学生代表座谈会纪要及解读》,《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七月活动内容总结通报》。

  2012年五一期间,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赵东民,引领西安一高校“恰同学少年读书会”到改制、破产后的国企调研,赵东民整理发布了《西安部分高校同学五一实践总结荟萃》。

  2012年5月29日,西北政法大学两名学生手机突然停机。经了解,该手机号码被西安市长安区市容园林局(以下简称长安区市容局)锁定。该单位的理由是在政法大学东门发现几张招募志愿者的广告,应属野广告。上面留的是这两位学生的手机。并要求学生缴纳罚款1500元。学生和市容局工作人员据理力争,结果被一名队长打伤。事实上那几张所谓野广告,本是学生同学们事发前不久,在学校食堂的信息栏张贴的公益性支农、支教、集体游学、社会调查的志愿者招募海报,不知如何辗转落到市容执法队手里。随着事件逐步升级,最后在上级有关部门关注介入下,双方达成和解,打人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赵东民为此愤然以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名义发文《义务支农支教学生被执法人员殴打的思考》支持大学生。

  2013年4月底,赵东民代表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应邀参加了陕西部分高校大学生代表的座谈会。会议主题是关于当代大学生成长问题的研讨,赵东民会后整理发文《坚持唯物史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3年五一,陕西、苏州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以下简称毛学组)代表和西安地区大学生一起,在飞机城阎良区举行了一场庆“五一”迎“五四”联谊会。

  联谊会主要有三个议程,一个是学习和讨论赵东民代表陕西毛学组于前几日整理并在人民网强国博客发布的《和陕西部分高校学生代表的座谈会纪要》——网文题目为《坚持唯物史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个是学习和讨论赵东民于以陕西毛学组的名义,就农村征地问题《致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的一封信》——网文题为《从“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说起》。还有就是主要和苏州毛学组同志讨论《甘、陕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迎”五一”联谊会通报》。赵东民会后整理发布《陕、苏毛学组和西安高校学生庆“五一”,迎“五四”联谊会通报》。

  2013年七一,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赵东民,应邀和西安地区部分高校大学生代表进行了一次座谈会。会议主题是“国家安全和个人的联系”。延续以往座谈会惯例,第一部分由赵东民围绕主题谈自己的看法;第二部分是和大学生互动交流。赵东民会后整理发布了《国家安全和个人的联系》。

  2014年春节前夕,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西北部分高校大学生进行了一次迎新春联谊会。会议主题是工农维权和大学生的联系。赵东民会后整理发布《工农维权和大学生的联系》。

  2014年5月中旬,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简称陕西毛学组)代表应邀和西安地区几个高校进步大学生举行了联谊会。首先,现场新闻专业的同学给大家宣读了《党内外毛派应该运用现行体制捍卫现行体制》,也即《陕、粤毛派“五一”劳动节的谈话总结》,和《大学生对<陕、粤毛派“五一”劳动节的谈话总结>的想法》。现场有大学生表示完全赞成《大学生对<陕、粤毛派“五一”劳动节的谈话总结>的想法》文中阐述的观点。接下来就是围绕这两篇文章以互动的方式展开本次联谊会讨论的内容。赵东民会后整理发布了《“左”派和右派法治和“宪政”》。

  2015年清明节,西安高校学生徒步前来拜访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赵东民,赵东民于以热情接待并和大学生进行了座谈交流。应大学生的要求,赵东民谈了自己从童年、少年、青年到中年的成长经历。认为,一个人无论在成长过程中在生活上工作上犯过什么样的错误,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只要心中恪守公平和正义,就会容易接受共产主义,信仰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化的共产主义,是贫民哲学。是让被压迫的工农阶级获得解放的哲学……会后赵东民整理发布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和高校学生清明节座谈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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