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定价权,其实是中央政府使用人民币对本国商品的定价权,也是对外来商品进口商品的定价权。这个定
价权的实现前提,是对外贸易的结算权。如果对外贸易不以人民币结算,那么,价权的实现前提,是对外贸易的结算权。如果对外贸易不以人民币结算,那么,人民币信用实际上不被贸易方承认。 在汇率方面的定价权,在于我们不能无条件地接受所谓国际联汇制度!不能任由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投机交易。人民币的自主定价权是如何丧失的?首先,要知道,上世纪60年代后期,中国已经争取到了与第三世界国家间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其次,上世纪70年代初超,中国争取到了对英国、法国、西德、瑞士、日本、加拿大等国贸易用人民币结算;据资料,此时期的美元信用崩溃,美元反而不是国际贸易的结算货币。据黄卫东教授,直到上世纪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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