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产主义事业发展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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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产主义事业发展的一些建议

作者:林明

  共产主义理论在革命时期,为工农阶级夺取政权,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无可否认的。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因其有些提法不太科学,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我们走了许多的弯路,也致使许多人对共产主义信仰失去了信心,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刚刚走向社会开始,我便对共产主义产生了浓厚兴趣,开始追随伟人足迹,谋求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的途径。但走着走着,我发现共产主义理论中的有些提法是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比如说“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原则、“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人的思想高度自觉”的实现条件,这些提法在夺取政权的革命年代,作为一种奋斗目标无可厚非;但在和平建设时期,做为一个建设目标,我们不得不考虑,做为一个社会成员,怎么样才算是尽了“所能”?比如说一个人,他可以做工人的工作,也可以做农民的工作,甚至还可以做领导工作、教师工作等等,那么问题来了,他做什么工作做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尽了所能呢?这里面我们似乎缺少了衡量的标准,也很难去制定这个标准。再就是按需分配,人的需要可以说是无止境的;拿一个喜欢旅游的人来说,他今天游了新疆,明天要游西藏,后天想游云南,游完地球想月球,游完月球还想上太阳等等等等,社会如何去满足这些无止境的欲望和需要呢?另外就是共产主义的实现条件了,“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人的思想高度自觉”;共产主义做为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不应该建立在假定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假定基础之上,首先是这种假定基础实现不了时,共产主义就永远只是一个梦;其次是如果这种假定基础实现了,“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人的思想高度自觉”了,那人类还需要共产主义吗?仅凭“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人的思想高度自觉”这两点,不管给它叫做什么社会,人类也将能够幸福生活。更何况这种假定的条件同样缺少和难以制定可以衡量的标准。这也难怪众多的国家、众多的人把共产主义当成了一个永远难以实现的梦或者说是空想而不认同。
  因此,我们要重树共产主义理想,使共产主义能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落地,就必须对这些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法进行更正和发展,使其更加科学并具有可操作性。
  本人经过三十多年的研究和不断改进,我个人认为,应该将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更正发展为“基础保障,自由发展;各尽所愿,按劳分配”,当然,这里所述的所愿是指在法律法规允许、个人所能、社会所需基础之上的所愿,并非随心所欲之愿。同时,我们不应该把共产主义的实现建立在假定条件实现之上,而应该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分配原则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当这种与分配原则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建立完善并得以全面实行以后,人类也就自然而然地实现并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至于进入共产主义以后的目标,那就应该是与自然界、宇宙和谐共存了。目前来说,我们人类自身还没有实现和谐共存,谈何与自然界、宇宙和谐共存呢?我们人类自己还在成天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如何友好对待外星人、友好对待其他生物和大自然呢?那不是自欺欺人吗?人类要与自然界、宇宙和谐共存,首要条件是先实现自身的和谐共存,也就是实现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是枉然。
  与“基础保障,自由发展;各尽所愿,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相适应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逐步建立对未成年人进行免费抚养教育的一体化学校,为所有孩子提供一个平等的人生起点(终极阶段:费用由社会承担,从共有遗产中支付。中级阶段:通过税负的方式由公民承担。初级阶段:向家长收取,但不是平均的收取,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有最低限和最高限;对于无力承担最低限的家庭及孤儿,加入互助基金会由基金会解决)。
  2.逐步建立具有等级区分的专业化赡养机构,让所有的老人都能得到老有所养(每一个人,在他步入社会参加工作以后,他就自觉不自觉地在为社会做着贡献,只是各自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大小不一而已。他们一方面在为自己,同时也在为社会创造着财富。从总体上讲,一个人收入的多少体现着他为社会所做贡献的大小。贡献大者理应享受更高的社会待遇和服务;而贡献小者,只能享受稍低的社会待遇和服务)。赡养机构是收费的服务机构,公民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不同等级的赡养服务。最低等级的赡养服务,保障最基本的养老生活水平;对于无力交纳最低赡养服务费用的老人,费用的承担亦分为三个阶段(终极阶段:费用由社会承担,从共有遗产中支付。中级阶段:通过税负的方式由公民承担。初级阶段:向儿女收取,对于儿女亦无力承担的家庭,加入互助基金会由基金会解决)。
  3.为成年人提供基础的生存保障,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同等的公民待遇,同等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为成年人提供基础生存保障是多方面的、比如住房方面(需要结合房地产改革)、医保方面(需要结合医疗改革)等等;但最基础的一个方面,是为成年人办理唯一的保障卡(与身份证、工资卡等结合办理,使其逐步成为收支的唯一结算卡。无论其处于何种情况下,只要其卡中款额不足,就可以享受规定限额的透支;规定限额不是一个总的额度,而是一定的时间之内可以透支的额度。当透支者有收入进帐时,将自动归还透支款额,透支为免息或低息。若透支人确因贫困所致长期无力平衡帐户,则由相关机构查实后平帐)。
  基础生存保障事宜,由互助基金会担负;初级阶段,公民自愿加入。
  4.逐级建立全国(直至全世界)统一领导和调配的互助基金会,由互助基金会承担公民的基础保障事宜,为自愿加入互助民众提供基础的生存保障、接收自愿加入互助民众身故后的遗产,引领人类逐渐步入遗产归社会的健康轨道。
  当这些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以后,共产主义也就自然而然地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落地了,尔后才能真正地与自然界、宇宙和谐共存,实现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