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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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朱 平

( 南京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7)

摘 要: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具有量和质的双重蕴涵。在量的意义上, 这一合理性主 要由差距大小、拉距速度的适当性, 富裕家庭或人口的相对比重所构成; 在质的意义 上, 则主要表现为致富资源的可选择性、致富手段的正当性、贫富关系的非对抗性。所 有这些合理性都是有限度的, 这些限度是可以运用一定方法和指标进行测定的。我国 贫富差距合理性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是致富手段的非正当性和贫富发展趋向的两极 性。应对这一挑战, 需要开征遗产税、继承税和赠予税, 设立个人收入帐户, 实行个人 财产申报和个人信用等制度, 建立和健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法规。

关键词: 贫富差距; 合理性; 合理性限度

中图分类号: C 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4608( 2001) 05-0043-07

改革开放以来, 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被打破,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 促 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 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的现 实以及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的自发倾向, 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一部分人的先富不仅 不会自然而然地导致“共同富裕”, 而且有可能出现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两极分化。 如何引导贫富差距走向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为此, 需要认识和把握贫富差距的合理 性及其限度。

一、贫富差距合理性的蕴涵

讨论贫富差距的合理性, 在学理上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 贫富差距到底是否存在合 理性问题, 即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是不是一个真问题?这取决于是否存在两个相互联系的必不可 少的前提性条件。一是贫富差距的状况是否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活动有关? 二是贫富差距 的现状是否是社会历史主体选择的结果? 显然, 贫富差距的存在, 作为社会历史现象和一定社 会分配制度的产物, 既是人的行为活动的结果, 又是人的选择的结果,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 因而,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问题是个真问题。其二, 何为合理性?笔者认为, 合理性既是真理范畴, 又是价值范畴。作为真理范畴, 合理性就是合规律性, 合客观必然性; 作为价值范畴, 合理性就 是合目的性, 就是合大多数人的正当需要。对贫富差距的合理性而言, 合规律性的要求, 就表现 收稿日期: 2001 - 03 - 12 基金项目: 江苏省教委基金资助项目( 98SJBZ720001)

作者简介: 朱平( 1955- ) , 男, 南京师大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生, 安徽师大经济法政学院副教授。

为这一差距的状况是否反映和适应了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和人的需要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相应要 求, 是否具有社会历史发展逻辑的内在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 而合目的性的要求就是这一差距 的状况是否有利于推动社会和人的发展和进步, 是否在广大人民群众承受和认可的范围内。 真理和价值都是具体的、历史的, 作为真理和价值范畴的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无疑也是历史 范畴。对这一合理性的评价离不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当今中国最基本的历史条件就是初级阶 段的社会主义, 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其本质就是邓小平所说的“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 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 ( p. 373) 。这一本质概括了效率与公平、现实与 理想、真理与价值、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因而是研究贫富差距合理性问题的根本指导 思想。

贫富差距合理性的蕴涵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来探讨。量的意义上的合理性蕴涵主要有: 其一, 贫富差距的大小。贫富差距过小和过大都是不合理的。前者如平均主义, 后者如两 极分化。只有既打破平均主义又避免两极分化的适度差距才是合理的。适度的差距可以通过 落后者的压力感、危机感而产生激励作用, 通过模仿和攀比心理产生示范和带动效应, 从而使 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必要的生机和活力。在这个意义上,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奋斗目标的 示范性、榜样的带动性和劳动态度的激励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 “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 裕起来, 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 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 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也是同样的道理。”[ 1] ( p. 111) 适度差距的另一含义 是指避免了两极分化, 即避免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尖锐矛盾和对抗, 这就为社会的稳定创造了条 件。在这一意义上,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社会矛盾的非对抗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作为 一个量的概念, 现实贫富差距的大小是用基尼系数等指标来描述的, 合理差距的基尼系数应在 0. 3- 0. 4 之间。

其二, 贫富差距形成的时间或速度。当这一速度超过了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加的速度, 超过了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力, 就失去了它的合理性。这里也有一个差距扩大速度的“适度”问 题。“适度”的速度之所以成为合理性评价的指标, 是因为通过劳动创造, 其收入的增长和财富 的积累, 受经济增长的内在规律的制约, 通常需要经历一定的阶段、过程和时间。如果速度过 快, 往往引起人们因常规被打破而对致富手段的正当性产生怀疑。人们对“暴富”者怨言较多, 原因也在于此。如果差距扩大的速度过快, 人们在心理上来不及做好承受的准备, 就会引起承 受力的下降甚至崩溃, 从而导致消极情绪和社会焦虑现象的增加。在这个意义上, 贫富差距的 合理性指的是差距形成的速度与经济和收入增长及人们对一定差距的适应程度的一致性、同 步性。

其三, 贫富家庭或人口的相对比重。是大多数人在走向富裕, 还是有相当多的人陷入贫困? 如果是前者, 这样的差距就是合理的, 如果是后者, 差距就不是合理的了。在这一意义上, 贫富 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富裕起来的利益导向性, 是由差距走向共同富裕的 趋向性。邓小平说得很明确: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 不是那个样子。社会 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 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 1] ( p. 364) 在质的意义上, 贫富差距合理性的蕴涵有:

其一, 形成贫富差距的原因或所依赖的资源条件。人的利益实现一般需要两大资源——先 赋资源和自致资源。先赋资源是指人与生俱来的或环境赋予的人力无法改变的资源条件。如 遗传素质, 年龄、健康状况等自然条件, 家庭出身, 户籍类别, 生活环境的气候、交通、资源状况 及历史形成的经济基础、教育文化发展水平及其在总体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个人所处的具体的 行业、职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效益等等。自致资源是指经个人主观努力而获得的资源条件。如 受教育和训练的程度, 发展意识, 进取和创新精神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素质和社会地位的差异等 等。按照人的责任取决于主体的选择自由的理论, 在形成贫富差距的两大资源中, 因个人无法 改变的先赋资源的不同所造成的差距往往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而因自致资源的不同所造成的 差距往往被认为是合理的。因而从形成原因上说,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体现了“按劳分 配”的合理性, 是反映了个人素质和主观努力程度差异的合理性。

其二, 致富途径、手段的正当性。可以把我国现实存在的致富途径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 劳动( 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及创造活动) 致富; 第二类, 特殊才能( 明星、名流) 致富; 第三类, 机 遇( 炒股、中彩、遗产继承、好的行业或单位等) 致富; 第四类, 权力( 职位、地位、岗位等) 的滥用 而致富; 第五类, 非权力的违法( 偷税漏税、制黄贩黄、走私贩毒、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 致富。 我们可以把这几类途径从性质上分为两种: 正当的与不正当的。衡量正当与否的标准, 从形式 上看, 是一定社会的法律、道德和主流价值观; 从实质上看, 则是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 加所产生的影响。

其贫富发展趋势的同向性。贫富发展趋势存在着两种可能: 一种是同向的, 即贫富双方的 收入和财富都在逐年增加, 只是增加的幅度不同, 贫富的关系是后富与先富、慢富与快富的关 系; 另一种是反向的, 即在富者更富的同时伴随着穷者更穷。这种反向发展的趋势即通常所说 的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与两极分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贫富双方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是区别两者 的最鲜明、最直观的指标。

除了上述三层涵义以外,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在质的意义上, 还应包括贫富关系的互补性、 依赖性以及贫富分化的历史必然性。富者为实现财富增殖的投资行为客观上也为穷人提供了 更多的就业机会, 而一定数量穷人的存在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在这一意义 上, 贫富的适度分化和差距为扶贫济贫, 使贫者摆脱贫困, 走向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平 均主义只能导致普遍贫穷, 不经过一定的贫富分化, 形成一定的差距, 普遍贫穷永远不可能齐 步走进共同富裕。

可见,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 不仅仅具有人们通常理解的差距大小等量的方面的意义, 而且 还具有致富手段的正当性等质的差别。在市场经济的早期, 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 会出现较为 普遍的不正当竞争, 在质的意义上的贫富差距合理性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 的主要矛盾, 是质的意义上的即致富( 致贫) 的正当不正当、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而不是差距大 小的量的问题。

二、贫富差距的合理性限度及其测定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有着一定的限度, 超出这一限度, 就会走向反面, 由合理转向不合理。因 此, 了解合理性限度, 掌握测定这些限度的手段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 关于贫富差距大小的测定指标。西方通行的测定方法和指标有变异全距、洛仑兹曲 线、基尼系数、五等份法等等, 这已被我国学者广泛采用。比如,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测量社 会收入分配不均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数值在 0 和 1 之间, 基尼系数值越大, 表明收入分配 越不均等。一般认为, 小于 0. 2 表示绝对平均, 0. 2- 0. 3 比较平均, 0. 3- 0. 4 基本合理, 0. 4- 0. 5 差距较大, 0. 5 以上表示收入悬殊[ 2]。关于我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 不同研究者、不同统 计口径得出的结论不尽一致, 其中最高数值是 0. 4577( 1997 年)

[ 3]。但需要注意的是, 从这一比 较中, 我们不能简单地从由数据显示的事实判断, 直接推导出我国贫富差距合理或不合理的价 值判断。因为数据的比较只是一种事实的参照, 当要作出价值判断时, 还需作一些具体分析, 包 括被比较双方的历史传统、发展阶段及具体国情等, 使之真正具有可比性。不加分析的直接比 较, 往往会失之简单或武断, 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学界已经有学者撰文指出运用基尼系数 进行国际比较的局限性[ 4]。

第二, 从民众对贫富差距形成原因和差距状态的心理承受力上看, 合理性限度表现为由能 够承受到难以承受的转折点。鉴于历史的原因, 我们可以把能够承受理解为对贫富差距合理性 的认同, 而把难以承受看作是对这一合理性的否定。这与上述通过积极心态与消极心态的比例 关系对合理性限度的测定大体是一致。这里之所以把承受力作为一种测定指标单独提出来, 一 方面是因为其角度的不同可以与上述测定指标相互补充、相互映照, 由承受力极限反映出的贫 富差距合理性限度由于是从消极的方面提出的, 因而更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和警惕; 另一方 面, 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 是承受力的调查和测定更能贴近民众的日常生活, 更容易被民众所 理解和接受, 因而反映出来的情况可能更真实、更准确。此外, 承受力同时反映了贫富差距形成 的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方面, 与上述其它指标相比, 是一个更全面、更综合的指标。

第三, 从形成贫富差距的资源条件上, 合理性的限度在理论上就表现为主体可选择性资源 即自致资源在造成贫富状况的总的资源条件中所占的比重。比重越小, 其合理性程度越小。当 这一比重降到次要地位, 其合理性程度就会发生性质的变化, 即成为不合理的。

自致资源在造成贫富状态原因中的比重如何测定呢? 常用的测定指标有以下两种:

其一, 主体受教育程度与其收入的相关性比较, 如两者不相关或甚至负相关, 表明受教育 程度这一重要的自致因素在贫富致因中的比重很小, 这样形成的贫富差距的合理性也很小; 如 两者呈明显的正相关, 表明受教育程度这一主体因素在贫富致因中的比重较大, 由此形成的贫 富差距的合理性亦较大。

其二, 对不同行业、职业、单位的同一年龄、学历层次的劳动者收入差距的比较。这一差距 越大, 表明既定的环境资源即先赋资源在贫富致因中的比重越大, 这种差距形成的合理性就越 小。不同行业、职业、单位的收入差距实然意义上的现实性、客观性, 不等于应然意义上的合理 性。

先赋资源和自致资源在贫富致因中的比重究竟达到什么比例才是贫富差距合理性的限 度, 这里有没有一个具体的量的关节点?这个关节点是有的, 但不是一个僵化的量的规定( 如各 占 50% ) , 而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点。当我们进行纵向比较时, 这个关节点就是过去存在的两 者的实际比重, 对现有比重的合理性评价, 就是以过去的比重为依据、为参照的; 而当我们进行 横向比较时, 这个关节点就是被比较的较低合理性一方两大资源的实际比重, 我们对一方作出 合理性的评价, 是以另一方的实际比重为依据、为参照的。所以, 在贫富形成原因和依赖资源意 义上的合理性, 完全是相对的、动态的。

第四, 在贫富双方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上, 贫富差距的合理性的限度表现为由同向趋势向反 向趋势的转化。对这一限度的测定可以从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年收入的变动比较中得 到反映。在经济和居民收入保持正常增长的情况下, 即排除经济和居民收入停滞或下降的特 例, 这一限度的测定可以简化为对最低收入户年收入变动的测定。也就是说, 当最低收入户的 收入不能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整体收入的增加而同步增加时, 就超越了贫富差距的合理性限 度, 出现了不合理的状况。

第五, 从贫富之间的关系上看, 以上分析的贫富关系的互补性和依赖性, 只是这一关系的 一个方面, 而不是全部, 其互补性关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必要条件而并非是充分条件。在 实践中, 并不排除富者利用对资本的所有权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实状况对雇员进行非人道 的残酷剥削的可能。这里, 我们没有必要陷入现阶段对剥削及剥削是否合理的理论争辩和纠 缠, 我们关注的仅仅是雇主能否人道、公平地对待雇员的问题。实践中, 可以从雇员能否得到起 码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人身自由、健康和安全保障等条件来测定和评价。

三、贫富差距合理性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对策

贫富差距合理性的多重蕴涵及其相应的限度规定, 既为我们对贫富差距的正确评价和合 理引导提供了认识依据, 也向我们提出了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和处理这诸多合理性及限度的关 系问题。这一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 上述不同意义上的合理性及限度在实践评价中彼此是等值 的还是有价值差别的? 在上述诸多矛盾中, 主要的矛盾是什么?

我们不妨循着上述分析的思路, 对贫富差距的合理性限度进行价值比较。

首先, 从贫富差距的结果和发展趋势上看, 一是存在着由差距大小产生的表现为激励作用 和正面示范效应的积极心态向失望、无奈的消极心态转化的合理性限度, 姑且称之为积极性限 度; 二是存在着贫富双方发展趋向由同向向反向转化的合理性限度, 姑且称之为趋向性限度。 就这两种限度所反映的矛盾的性质看, 积极性的大小有无与既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比较起来, 由于后者有可能导致对抗群体的形成, 并且对抗的对象往往是社会, 因而更应引起重视。 其次, 从贫富差距形成原因和过程上看, 存在着致富资源、致富手段和拉距速度三个方面 的合理性限度。如前所述, 致富资源的合理性限度是自致资源在实际利用的全部资源中的相对 比重。这一比重越大, 就越具有合理性, 其根据是公平特别是机会公平的原则。由此可将这一 限度称之为公平性限度。

在致富手段中, 合理性的限度表现为正当性向不正当性的转化, 故而可称为正当性限度。 正当与否关系到利益关系的和谐、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终影响到生产力的发展。 在拉距速度上, 合理性的限度表现为贫富形成一定差距的速度超出了民众的认可和承受 能力。表面上是时间或速度问题, 实质上是因通过劳动等正当手段积累财富的“常规”被打破, 而引起的对致富手段正当性的怀疑。人们对“暴发户”的非议与其说是因为富得太快, 不如说是 富得不明或不正当。所以, 这一意义上的合理性限度可并入上述致富手段的正当性之中。 公平性与正当性比较起来, 正当性的要求不能不居于更为紧迫、更为重要的地位。这是因 为: 其一, 公平是相对的, 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而正当性的要求更具有 现实的可行性。其二, 离开正当性的公平是抽象的, 正当性是公平性的现实表现, 只有经过现实 的正当, 才能走向历史的公平。

最后, 从贫富之间的相互关系上看, 存在着由带动关系或互利关系到非人道剥削关系的合 理性限度。非人道剥削虽然是一种尖锐对立和对抗的利益关系, 但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 并 不具有普遍性, 且对抗往往局限在某一具体企业雇主与雇员这一狭小的范围内。所以, 这方面 的问题虽然存在, 但并不构成主要矛盾。

上述分析和比较告诉我们, 在贫富差距合理性的多重蕴涵及相应限度中, 最值得我们关注 的主要矛盾是致富手段的不正当性和贫富发展趋向的反向背离即两极分化。这两者之间又是 有着内在联系的, 不正当致富是造成贫富差距迅速扩大直到出现两极分化的主要原因, 所谓 “人无横财不富, 马无夜草不肥”。而两极分化的结果, 特别是“暴发户”的存在, 客观上又为采取 某些不正当手段提供了便利条件。对不正当致富, 有人称之为反效率分配。其实, 它既是反效 率的又是反公平的, 因而是我国当前贫富差距合理性面临的最主要的威胁和挑战。

不正当致富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但从当前的情况看, 吃拿卡要、行贿受贿、钱权交换等滥 用权利、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 是不正当致富的主要危险。可以说, 一切其它的不正当致富手段 和罪恶都直接间接地与官员腐败有关。腐败是人民群众最为痛恨的丑恶现象, 是“万恶之源”, 惩治腐败是社会走向公平、合理的根本之策, 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许多研究者把解决不正当致富问题的主要注意力放在整顿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上, 包 括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机制, 健全法制, 建立和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所有这 些都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在这些问题上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5] 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 注, 所以, 本文除了主张把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 惩治腐败作为解决社 会不公正问题的根本措施之外, 还想换一个思路提出以下一些设想:

首先, 为防止非法致富的不义之财通过赠予和遗产继承转移给亲友和后代, 必须尽快开征 赠予税、遗产税和继承税。虽然这些税种征收的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 而不管这一财产来源的 合法性和正当性, 但一方面对于继承者和被赠予者来说, 其“不劳而获”的道义上的不合理性及 其相应的消极影响则是共同的, 赠予税和遗产税的开征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这一不合理性; 另 一方面, 由于非法的或不正当的收入往往高于合法的正当的收入, 所以, 只要适当提高这些税 种的起征点, 就有可能使征收的主要对象是“不义之财”。

其次, 要防止不法财产的隐藏和暗中转移。为此, 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大额支付非现金化。 与此相配套, 要建立个人收入帐户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信用制度、实行储蓄实名制( 已经 实行) 等等, 以堵塞帐户外收入的渠道, 使在法律上有可能对个人收入实施监控。一旦实现了大 额支付的信用化( 通过银行和信用机构的非现金支付) , 禁止了大额现金的支付和流通, 不法财 产就无藏身之地, 即使能够隐藏也无法使用和转移。当然, 做到这一点, 技术上有相当的难度, 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但鉴于限制现金支付和流通的意义重大, 它除了从结果上限制了不法财产 的转移和使用, 也从源头上限制了巨额不法财产的获取; 此外, 它还具有减少货币流通量, 提高 货币财产的安全性, 抑制经济犯罪, 纠正不正之风, 防治腐败等多重效应, 因而是值得花气力去 研究和探索的。某些制度如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至少可以先在政府官员中试行。

最后, 要建立和健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 如关于最低工资、劳动环境安全、劳动者的人 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控制、严厉打击雇主对雇员 的残酷的非人道的剥削和压迫。

上述几种限制不义之财的措施是一个相互依赖和配套的整体。不实行储蓄实名制, 不义之 财就有便利的栖身之处, 而不实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收入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正当就失 去了基本的尺度或依据, 但如不限制大额现金的支付和流通, 储蓄实名制和财产申报制度都会 因私藏财产的漏洞而形同虚设。

解决不正当致富和两极分化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综合治理。对获利过程的制约减少 了不正当致富的可能性, 但只有与立足于权益归属和保有上的制约措施结合起来, 才能既最大 限度地消除不义之财的消极影响和后果, 又能从根本上切断不义财产或非法所得的源头。

参考文献:

[ 1] 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 [ M] . 人民出版社, 1993.

[ 2] 钟鸣, 王逸. 两极鸿沟? 当代中国的贫富阶层[ M] . 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9.

[ 3] 李强. 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研究与展望[ J] . 新视野, 1998, ( 4) .

[ 4] 闵正良. 运用基尼系数进行国际比较的局限性[ J] .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98, ( 4) .

[ 5] 樊新民. 90 年代中国城市贫富差距研究概述[J] . 社会科学研究, 1999, ( 3) .

( 责任编辑: 吴增基)

On the Rationality of Spread between the Poor and the Rich and its Limits ZHU Ping

( Schoo l o f Po litics and Administr atio n, Nanjing Normal U niversity , Nanjing , 210097 China) Abstract: The r ationality o f spread betw een the po or and the rich has double meaning o f quantity and quality. The proper distance o f the spread and the time and the number of the rich can be r eg ar ded as the ratio nality in the meaning of quantity . M eanw hile the selectivity of r esources, the justice of action in the pr ocess of making a fortune and the coo perativ e r elatio nship betw een the poor and the rich can be r eg ar ded as the rationality in the meaning o f quality . All these meanings o f ratio nality hav e their reasonable rang es which can be measured. The main challenges to the ratio nality in our co untry are the problems of how to make a fortune in a pro per w ay and w hat should be done to avoid div ision of society into opposing extremes. As a so lution, the tax for bestow al and inheritance should be levied, personal income acco unt should be set up, the system of personal pr operty declaratio n and personal credit should be instituted, and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mplo yees should get legal protection. Key words: the spread betw een the po or and the rich; limits of the ratio n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