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都是公司股东? 都市流行"消费资本论"

来自通约智库
Admin讨论 | 贡献2017年8月12日 (六) 03:50的版本 (创建页面,内容为“{{怎么办}}   “消费资本”正逐渐融入老百姓的消费观念中。   8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某大型百货商场,服务员刚为一位...”)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信仰 互联 房产 教育 医疗 健康 人大 改制 政法 经济 税收 贫富 就业 反腐 治安 三农 科技 军事 国际 两岸 管理 历史 古书 哲学 党派 人物 永生 方法

  “消费资本”正逐渐融入老百姓的消费观念中。

  8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某大型百货商场,服务员刚为一位姓汪的消费者办理完商场的“会员积分卡”。汪先生告诉记者,凭此卡在本商场购物一元积一分,积满2000分,返利30元(购物券)并扣除相应积分,余分可继续累计,积分越多,返利越多。

  据商场服务员介绍,这不是普通的商场打折卡,而是可以让消费者增值的积分卡。该卡能够帮助消费者以“计点”的方式实现“年底分红”。

  专家认为,这种消费行为表面上是企业为了赢得更多的消费者而采取的一种企业营销策略。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出,消费作为一种资本,它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一样,已经成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消费资本”已在不知不觉中融入人们的生活。

  消费者“转身”变为投资者

  实际上,市场中提到的关于消费资本的概念源于一位教授。

  2月,在“2005年中国十大系列英才”颁奖典礼上,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教授作为中国“十大财智英才”之一,组委会给他的颁奖词是:“陈瑜同志所研究的‘消费资本化理论’对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何为“消费资本化理论”?这一被很多专家誉为诞生在中国的“穷人经济学”,其理论核心是指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时,生产厂家和商家应当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采购视同是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消费者。

  此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已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而变成了一种储蓄行为和参与企业生产的投资行为。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完成了一个奇妙的“转身动作”,使自己变为一个投资者。

  这样一来,消费者的权益发生了“增值”,消费观念也必然会发生极大的转变,在购买产品时,不再是认为交了钱拿到了商品,整个过程就完结了。他们将不可避免地对其参与投资的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

  “消费资本化”得到消费者认可

  消费者汪先生告诉记者,购买产品还能分公司“红利”,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想象的。而在深圳,一家日用品公司对于“消费资本化”的理解却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日前,广东大向导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大向导”)在“消费资本化”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了一套经营理念—“消费股东论”。

  根据“消费股东论”的核心,将消费向流通、生产、经营、管理监督领域进行了延伸。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商品之后,企业应把消费者的消费视同对企业的投资,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实际上成为一个投资者,而消费则质变为资本,成为公司的‘股东’。”大向导日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钟皓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而作为“股东”就拥有了公司监督、管理的权利,同时也有经营、拓展的责任。

  实际上“消费股东论”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发展空间。

  据了解,大向导生产基地作为一家专业的健康产品生产厂家,经过八年的精心经营,至今企业已拥有通过GMP标准的厂房3000多平方米,均通过了GMP达标企业审查认证。

  据大向导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较长时间的摸索和实践证实,“消费股东论”已经找到了一条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经济学途径,公司“股东”现已逐渐壮大起来。

  大向导下一步目标就是向流通领域进军,现已建设了具有鲜明自身特色的“网上商城”,兼容产品销售、商家联盟、消费者联盟、管理、物流、培训、娱乐、短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提供了一个展示产品、销售产品的平台。


  配文:

  钟皓年:“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公司的股东”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殷宗武 ★马勤/南海报道

  《中国经济周刊》:“消费资本化”开拓了经济科学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在此基础上,大向导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大向导”)又率先提出了“消费股东论”,那么这两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区别呢?

  钟皓年:“消费股东论”实际上取材、衍生自陈瑜教授的“消费资本化理论”,并给予了延伸,在大向导,消费者不再是单一的消费者,而是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也就是说,参与大向导的人群同时具备三种身份,一是消费者,二是投资者即股东,三是经营管理者。具备这三方面性质的消费者,我们称之为“消费股东”。

  作为“消费股东”,所享受的权利远远大于一般的消费者或一般的投资者,他们在这九项权益的基础上,还享有股东身份权、参与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权利。公司目前正采取由各地推举消费股东代表的方式,由代表们组织成立“消费股东管理委员会”代表广大消费股东实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

  《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很多商业企业对消费者购物都有奖励,比如积分、打折、赠现金券等。“消费股东论”在实际运转中与打折、返券等促销形式有何区别?

  钟皓年:某些商家在打折和返券期间通常是以次充好,或是暗地加价,消费者对这样的欺诈活动早已产生厌倦或是半信半疑。大向导“消费股东论”在实践运用中的模式是具有创新意识与集体智慧的“全球互动消费方案”:所有参与消费的顾客均按消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号,电脑自动将每100号编为一个小组,第101号则编入另一个小组,成为另一个小组的1号,如此类推,依次进入全球循环互动消费。

  小组每天所有的新增消费按卖一赠一的方式推动本组的循环。公司每天销售总业绩的50%进入全球循环推动。全球循环消费的总数每天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小组推动小组循环,同样按照卖一赠一的原则。而循环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在公司和本小组当天是否产生销售额,有则推动循环获赠。如没有销售的情况下,是不会像其他公司那样以承诺回报来吸引顾客的。

  《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市面上有不少打着“消费资本化”、“消费储值”等概念做非法集资的企业。大向导是如何区别于那些不法行为并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良好形象的呢?

  钟皓年:除了“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外,可以说,大向导真正是以产品为导向来进行经营的。大向导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无一不是货真价实,三证齐全,检验报告完备。

  比起市面上一些公司,他们的产品几乎全部都不是自己生产的,而且价格昂贵,甚至有些公司干脆就没有产品。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给一些像大向导一样从事正当经营的公司造成了信任危机。

  总之,大向导在其理论基础、经营模式、是否合法、产品导向等诸多方面都是合情、合法、合理的,是创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