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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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党委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大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炮兵、工程兵等单位抽调部分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直属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

师团建制

一师

师部所在地,北安农垦管理局:辖一团(锦河农场,爱辉县)、二团(新华农场,爱辉县)、三团(红色边疆农场,爱辉县)、四团(建设农场,(现逊克农场)逊克县)、五团(五大连池农场,德都县)、六团(二龙山农场,德都县)、七团(赵光农场,北安市),共七个团。

二师

师部所在地,宝泉岭农垦管理局;辖八团(二九0农场,绥滨县)、九团(绥滨农场,绥滨县)、十团(江滨农场,萝北县)、十一团(军川农场,萝北县)、十二团(名山农场,萝北县)、十三团(延军农场,萝北县)、十四团(共青农场,萝北县)、十五团(宝泉岭农场,萝北县)、十六团(伏尔基河农场,现新华农场,鹤岗市)、十七团(普阳农场,绥滨县),共十个团。

三师

师部所在地,红兴隆农垦分局;辖十八团(友谊农场,集贤县)、十九团(五九七农场,宝清县)、二十团(八五二农场,宝清县)、二十一团(八五三农场,宝清县)、二十二团(饶河农场,饶河县)、二十六团(抚远渔场,抚远县)、二十八团(二九一农场,集贤县)、二十九团(双鸭山农场,双鸭山市)、三十团(宝山农场,桦川县)、三十一团(曙光农场,桦南县)、三十二团(北兴农场,勃利县),共十一个团。

四师

师部所在地,牡丹江农垦管理局;辖三十三团(八五四农场,虎林市)、三十四团(八五八农场,虎林市)、三十五团(庆丰农场,虎林市)、三十六团(八五零农场,虎林市)、三十七团(八五六农场,虎林市)、三十八团(农垦部实验场,虎林市)、三十九团(云山农场,虎林市)、四十团(八五一一农场,密山市)、四十一团(八五五农场,密山市)、四十二团(八五七农场,密山市)、四十三团(兴凯湖农场,密山市)、四十四团(八五一零农场,鸡东县),共十二个团。

五师

师部所在地,九三农垦管理局;辖四十五团(鹤山农场,嫩江县)、四十六团(跃进农场,嫩江县)、四十七团(大西江农场,嫩江县)、四十八团(铁峰农场,嫩江县)、四十九团(尖山农场,嫩江县)、五十团(前锋农场,嫩江县)、五十一团(荣军农场,嫩江县)、五十二团(旭光农场,嫩江县)、五十三团(红五月农场,嫩江县)、五十四团(克山农场,克山县)、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场,甘南县)、共十一个团。

六师

师部所在地,建三江农垦管理局;辖二十三团(859农场) 二十四团(胜利农场) 二十五团(七星农场) 二十七团(勤得利农场) 五十七团(大兴农场) 五十九团(青龙山农场) 六十团(前进农场) 六十一团(创业农场) 六十二团(红卫农场) 六十八团(前哨农场) 反修营(前锋农场)共十一个团、营。

直属

独立一团(嘉荫农场,嘉荫县)、独立二团(铁力农场,铁力县)、独立三团(红色草原农垦局),共三个团。 独立一营(红旗农场)、独立二营(汤原农场)、独立三营(依兰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