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权侵占

来自通约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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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权侵占”是一个起源于普通法系国家的概念,指非土地所有者如果持续侵占土地超过法定时限后,可以不经原业主同意而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

这条法律的背后逻辑很简单,就是鼓励社会不要浪费资源,即人们不能永远占有着一个权利而从来不去行使它,这也符合衡平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公平有助于警醒者,而非怠惰者 (Equity aids the vigilant, not the indolent)。

“逆权侵占”这个概念最早可在“汉谟拉比法典”中找到。大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巴比伦王朝第六任国王汉谟拉比编纂了该法典。法典中有282条规则,其中3条规则涉及逆权占有的概念。


身在中国的柳先生震惊地发现,自己在澳大利亚的房子,被人抢了! 今年7月份,他才发现,有位陌生人进入他位于墨尔本Hawthorn East的房屋,并换锁入住了好几个月,大有据这栋房子为己有的架势。 Hawthorn East位于墨尔本中央商务区以东7公里处,算是澳大利亚的豪宅区,房价中值超过200万澳元,接近900万人民币。 住在这样的豪宅区,柳先生一直奉公守法,按时缴纳房产税。他做梦也没想到还会发生房子被人强占的事。 次日,柳先生的朋友报警。 警方赶到时,闯入者还在。了解情况后,警察竟然认为,闯入者是合法的,自己无法驱逐此人。 这位陌生的闯入者,还在房屋前门贴出告示,声称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自己拥有在房屋内居住的合法权利,其他人未经其许可进入该房屋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告示中显示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 柳先生彻底懵了。自己的房子,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抢去,警察还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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