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不暇草书”的本义

来自通约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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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汉兴而有草书,……弘农张伯英(即草圣张芝)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下笔必为楷则,常曰:‘匆匆不暇草书’。”对最后一句话的解释,历来各执一词。   由于汉代是书法走向艺术的大变革阶段,所以该时期的书论对后人研究书法本质和艺术蜕变非常关键。目前学术界多数人认为应断句为“下笔必为楷则,常曰:匆匆,不暇草书。”意即,每逢下笔,必定遵照“楷则”来写;匆忙、来不及时,就写草书。但也有些人将“楷则”理解为楷书,遂将全句释为:“感到草书难写,匆忙中更难写好,于是给人写信,则写楷书”。

  我认为这些解释都不能反映这段话的本义。首先,“楷则”不应释为楷书。“楷”字在书法史上长期指为楷模、法式、典范之义。如卫恒文中就有“隶书者,篆之捷也,上古王次仲始作楷法”;汉代赵壹《非草书》中有“皆废仓颉、史籀,竞以杜、崔为楷”;唐代怀素论草书时也说“而模楷法详,特为真正”;而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中说的最为明确:“楷无定名,不独正书当之。……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草为楷也。”

  其次,应将末句断为“匆匆不暇,草书”才有助于正确理解原意。从字面上看,匆匆意为急促,不暇是没有空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要行文、传信,是写篆隶书还是写草书呢?显然写篆隶来得慢,那么就写草书?也不合实情。因为东汉后期草书盛行,习字者竞相以杜度、崔瑗、张芝的草书为楷模。可知他们是花费很大功夫也是十分虔诚地研究这门艺术的,事实证明草书是难度最大的艺术形式,绝不是匆忙状态下可以写好的。所以社会上也对草书尊崇备至。张芝则创立了狂草,被尊为草圣,所以他只要写草书,就一定要按照研究成功的法则来写,而不是某些人理解的那样可以胡乱、潦草地乱来。因此理解为匆忙无暇时就写草书显然悖谬。“常曰”,即挂在嘴边的话,说明感触很深,反复强调。

  因此,“匆匆不暇草书”应是张芝针对“楷则”而将草书特征作出了注脚:什么是楷则?迅疾匆忙、连绵不止的样子才是草书啊!当然,如果参照同时代赵壹的“庶独就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这句话,则似应释为,私人信件写就之后,总要客套一下:对不起,因时间紧迫,没用草书来写啊。迟志邦